Re: [讨论] 社会契约

楼主: mshuang (竹碳乌龙)   2014-04-24 20:47:51
※ 引述《stevegreat08 (鲠在喉)》之铭言:
: 这段,我直接以“不知一般宪政原则为补充宪法的理论基础”作评比,
: 因为当你认为,宪法不是宪政原则时,可以很明显的得知,
: 你连基本宪法的原则都不懂,甚至也不做功课!
我笑了,还是再说一次宪政原则不存在也不需要遵守
宪法是社会共识所产生出来的,并不是任何一位学者站出来说
根据我的理解宪政原则应是如此,所以宪法应该如此,而所有
人不论民族、肤色、语言等都必须遵守本学者所提出的宪政原

且宪政原则可以超越宪法甚至做为补充宪法存在,如果有这种
行为那这种行为的评价就只有两个字,独裁。
当你提出基本宪法的原则这个论点时,请解释为何各国所认定
的宪政原则均不相同,既然各国都不相同又未何必须采用其中
某一种作为特定的解释?
: 所谓无关第三人到底指的是啥,你真的知道?
: 你认为法官就是无关第三人?利益回避的适用就是政府认定的无关第三人?
: 那我还是必须说,你不但宪法不懂,连基本诉讼法也不懂,
: 而且,你根本连基本的书都没看,就开始脑补!
: 法官适用法律的同时,也是之后必须依照一样的标准接受法律的判决,
: 因此,根本不会有你所谓的无关第三人,还政府背书?
法官是用法律时,那么法官就是代表政府
你想法是司法权不等于政府,行政权和司法权在一起的结果等
于政府,事实上这是错误的,当你认定的无关第三人所做出的
认定不论是否有利于某一方,均具有强制力时,那么这第三人
所代表的脚色就叫做政府
还有无政府自由主义下诉讼法是不存在的,你是以社会契约的
论点去解释无政府自由主义
: 重点是,刑法与民法的诉讼程序与基准,你知道吗?
: 还是你外观上看到一个法官,一个被告,一个原告,适用法理通通一样?
: 我的妈呀,我能否问一下,实务判决你有看吗?学理有看吗?
错了,你果然落入了误区,你只看到刑法和民法不同上面
然后就自动跳到这个人什么都不懂连刑民法的差别都不懂
这位先生重点不是刑民法的差异性,而是
是哪个人或是团体告诉你,刑法和民法不同?懂了嘛?不懂要说喔
: 呃,我必须告诉你一件事,从头到尾你根本在鬼打墙“社会共识”
: 请告诉我,你的无政府主义是不是社会共识?
: 如果是,你又说无政府主义放弃社会契约,你可以在矛盾一点
是一种社会共识,但他不是一种社会契约
: 你可以认定他无效?挖咧,你真的懂无政府主义XD
为何不可以呢?为何你隔壁阿姨才可以判决?为何不是我隔壁阿姨判决?
搞懂这个内容
: 噗,或许太难的学理,你看不懂听不懂,也懒得翻书,我就简单的跟别人说吧!
: 目前没有任何国家的土地是绝对私有,都有所限制不论是否基于所谓公众利益
: 换言之,无论是无政府主义无法主张合法(根本没有法律)权利,
: 财产权没有社会契约根本是个屁,没有法律保障的财产权是可以靠武力争夺的
: 因此,一开始就陷入自行脑补的论述,我实在不知除了说别人看太多没用的书,
: 或自以为是的认为无政府主义就是哪样,我只能说你还看不够......
: 社会科学重视定义与描述,我实在不知你的定义与方法论到底哪里出问题,
: 可能需要找你指导教授恶补一下,当然前提是你有的话
笑了,你似乎根本没有注意看我写的实际内容
忘记了吗?我前面写着任何人被侵犯财产权时即可杀死侵犯者,而这个就是
基本人权的概念,任何人可以使用任何手段保护自己的人权,即便因此杀死
认何人都属于应该与以保障的人权,比方某人吃一口饭那我就可以杀死某人
因为在基本人权架构下,他吃饭侵犯到我生存下去的权利,我少吃一口
现代民主国家所认定的自由是在保障基本人权情况下所受到限制的自由,并
非你所讲的无限制扩张自由,任何权利都应该受限,而这个限制以保障基本
人权为基础
政府保障你不作为奴隶,相对的当你犯错时他就会受限你的权利
这才是现代所认定的自由也是基本的宪政原则,任何权利都应被限制,也基
于这个宪政基础下,所谓公民不服从或是政府违法等其实都只是正当化自身
违法行为的托辞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4-24 21:51:00
你过度推论生存权了,另外你是说生存权还是生命权?基本权利要看比例原则,你不可能被吃口饭就会死掉。
作者: stevegreat08 (见鬼说鬼话)   2014-04-25 01:12:00
他还是看不到所有人权中负担作多社会化义务的就是他所说的至高无上的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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