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构想] 房地产持有税

楼主: aquarius360 (路人甲)   2014-04-23 00:10:56
※ 引述《onlypower (黑暗之心)》之铭言:
: ※ 引述《innominate (innominate)》之铭言:
: : 不得不说
: : 这两个政策都是不妥当的
: : 1.房租补助
: : 对房地产有足够认知的人知道,房租跟房价的关联度很低,跟薪资的关联度很高
: : 简单的说,房东的租金定价,是依照租客的能力来决定的
: : 租金补贴,不过是把租客的租房能力提高
: : 对房东来说刚好可以涨房租
: : 因为所有人都有租房补贴,所有人的租房能力都提高
: : 想要租好地点的人没变,好地点的出租房数也没变
: : 结果就是租金的全面上涨
: : 你的租房政策不但无法保障租客,反而是变相补贴给房东
: : 当房东的租金投报率得以上升,反而还让某些人更愿意投资房地产
: 基本上,房租补助依目前来说,仅是提供青年成家租屋贷款的人,并非全面性
: 而且,如果你有申请上述租屋贷款的话,基本上房东就会被课税了~
: 所以是否能够提高房东租屋意愿,这就是个问题。
: 另外,以目前台北市房屋投报率计算,报酬率接近零
: 因此,是否值得花一大笔钱投资在报酬率极低且未来会跌价的资产上,
: 我想许多人应该都不会做的;当然如果有些死硬派除外~
: 不过,我这边提的也十分简陋,政府也需负担起租屋市场的管理
: 譬如说,限制房租上涨幅度等等,这在许多欧洲国家都是行之有年的制度。
其实这很久以前就想讲了
房客取得政府租屋补助,个人租屋负担降低 >
政府提供租屋补助,增加财政负担 >
房东被国税局查税,租屋净所得降低 >
政府税收增加,财政负担降低(恢复)>
房东提高房租,租屋净所得恢复 >
房客租金提高,抵消政府租屋补助效果,租屋负担恢复原水准
租屋补助这种东西玩下去的结果如果变成上面这样子
那就是大家很开心的忙了一圈,结果没有人有赚到.....请问这样子很有趣吗???????
大家可以自问一下.....这就是我们的官员与政客的水准吗?
想出来的都是这种程度的政策吗?
: : 2.非自用住宅税率
: : 事实上现行的自用跟非自用住宅就有分别
: : 但是一般小额投资客,可以用过户给父母,兄弟姊妹,儿女,亲戚来规避
: : 大额的投资客,更可以透过人头户来规避
: : 事实上这是个非常无效,而且变相的惩罚诚实报税者的政策
: 这里的确会有麻烦,过户给亲戚就算了(假如没自用住宅,人总得找地方住吧),
: 问题在于人头户的存在。不过,也不是没有其他方法解决
: 譬如说提高租金扣抵额,或是透过资料比对等等
: 不过这并不是万无一失的方法倒是了。
: : 不过有一句话你说得不错
: : 政府不应该让人人有房买,而是让人人有房住
: : 所以如果要解决居住问题
: : 事实上应该透过兴建大量出租的社会住宅来解决
: 老实说,兴建大量出租的社会住宅是不是个好方法,
: 我个人到现在持保留态度,我比倾向将社会住宅留给
: 社会上弱势阶层的人倒是了。
: 之所以我对社会住宅的保留,是因为社会住宅基本上是
: 侵蚀租屋市场,而不是买房市场,除非这量真的很大
: 依欧洲社会住宅比率来算,5都的社会住宅必须有40%以上
: 且租金必须比市价更为低廉,才有政策效果。
: 不过,对于目前来说,毋疑是财政的一大负担~
我个人看好如果可以进一步落实公办的房地产租赁,
甚至于在合适条件下由市场自由竞租,加上依租金分布区分租期长短,
(平均水准的租金租期最长,租金高或低者租期都可按高低程度缩短
例如有的精品店面每几年或更短就重新装潢,如此就算租期只有10年也未必会有影响)
如此可确保房地产的健康流动,并维持租金在合适水准,
(再者人潮就是钱潮,租金过高时,店面与人潮以至于选票及建设自然会转向租金合理的地区)
极端一点的来说,若政府可以永续(在合适租金下)提供几乎每户人家都有住处
只要政府能永远持有足够及有价值的公有地,
那有些人想要屯房子,其实由得他们去屯无妨,
(税怎么抽可以另外算,虽然在这条件下房子大概也没那么好屯了)
虽然表面上的财政负担加重了,但整体而言,若可以将资源逼离房地产炒作
并回到有实值产值的投资上,这综效未必不是正面的
(个人是认为应该不需要到上面这么极端就足以显现这样的综效了)
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其他方面的正面综效在,
例如承租者在无法炒作房地本身后,便得想办法在有限租期内运用该房地产创造产值,
故而对政府来说是一个事半功倍,让承租的人长期替政府出力发展经济的好方法,
(而不是只是让人买了地屯在那里等无法创造产值的炒作)
另外促进房地产流通,让大家能居住在合适的地点
甚至也可以减少民众浪费在交通上的金钱与时间支出,亦减少耗费在交通上的能源需求
(例如住东区但在西区工作,或住南区但在北区工作等通勤需求)
这对整体国力来说同样是有正面综效的
正面举例就暂时先说到这里,
我另外想说的是,我个人并不喜欢目前政府提出的社会住宅租金定价方式
(合宜住宅是用卖的就更不用讲了)
除了比标租来说更不易依需求配合市场行情调整或反应市价
更重要的是,在实际执行上
要为数有限的公务人员去查清楚市场行情
相信难度比审核资格并开标出去让大家自由竞租来得高得多
更不用提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反过来透过租金来推知邻近区域房价的附加效果
相较之下,怎么样才能事半功倍其实是很明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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