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均等与置换

楼主: hh47 (百事可乐)   2017-11-09 19:58:56
※ 引述《deathcustom (Full House)》之铭言:
: → hh47: 我离开智慧局十几年了,没印象当时判断拟制新颖性有态样(4) 11/09 19:08
: 审查基准第二篇第三章专利要件(2004年版)(距今13年)
: 2.4新颖性之判断基准
: 请求项中所载之发明与引证文件中所载之先前技术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即不具新颖性:
: (1)完全相同
: (2)差异仅在于文字的记载形式或能直接且无歧异得知之技术特征
: (3)差异仅在于相对应之技术特征的上、下位概念
: (4)差异仅在于参酌引证文件即能直接置换的技术特征
: (2-3-6页至2-3-7页)
: 2.7.1拟制丧失新颖性之概念
: 判断基准准用本章2.4“新颖性之判断基准”所载之内容,并
: 得参酌后申请案之说明书、图式及其申请时的通常知识,以理
: 解申请专利之发明
: (2-3-16页)
: 2009年版亦同
: 这样应该是有态样(4)吧
: 除非你要说“参酌引证文件即能直接置换的技术特征”......
: 不等于“差异仅在于依通常知识即能直接置换的技术特征”
的确有,我记漏了。谢谢你。
是啊,参酌引证文件,就是单一引证那一份。
你不是主张当用到(4)时,就是引证文件不充分
“必须”另搭配辅助文件乙吗?
: 我比较笨,如果要这样说的话请告诉我论理的过程为什么两者会不相等
比较笨没关系。仍谢谢你的热心,打了自己的脸。
作者: ipme (oOpz!!!)   2017-11-09 20:00:00
哈哈哈 强!举证之所在 败诉之所在的范例
作者: deathcustom (第三人的到来)   2017-11-09 20:06:00
我已经举判决告诉你法院实际上就是要看到证据,你要说通常知识的根据在哪
作者: ipme (oOpz!!!)   2017-11-09 20:08:00
别ㄠ了 是拉不下脸吗审查阶段什么叫"引证文件" 你自己去搞清楚好吗
作者: deathcustom (第三人的到来)   2017-11-09 20:12:00
照你这样说为什么要有A的存在?就只要有X跟Y啊
楼主: hh47 (百事可乐)   2017-11-09 20:13:00
"参考现有技术水平文件 乙" 这东西是你自己讲的 就算真有这东西 它并不叫引证文件我不需讲太多 你自己收一收吧
作者: brson (下大雨)   2017-11-09 20:19:00
精彩! 推一个!
作者: deathcustom (第三人的到来)   2017-11-09 20:19:00
照你这样说为什么要有A的存在?就只要有X跟Y啊well, 我用词不当自己收一收,那没有证据是否能支持通常知识呢?hh47原文写"......不是借助辅助文件乙"我的原文写的是"参考现有技术水平文件 乙(A)"是谁要被打脸,我不想讲了如果是X或Y的文件,在诉愿阶段是不能送进去的但是A的文件可以吧来一个没证据支持通常知识的,103行专诉82,法院不采信,所以你们一直坚持的不用文件乙(A)的证据何在?法院的实务就是要你提出证据旧基准说参酌引证文件...并得参酌通常知识你只参酌引证文件本身得到的是什么?阿就引证文件里有写可替换的,这种时候直接用(1)或(2)就解决了嘛你要参酌通常知识,也就是后来的态样(4)的时候不用证明通常知识是什么?
作者: alicg (四月雪)   2017-11-09 20:57:00
哇!精彩精彩!h大来美发展真的也算是智慧局之光了!
作者: Artymo   2017-11-09 22:34:00
拜托,智慧局的经验就不要讲出来丢人好不好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