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 均等与置换

楼主: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7-11-08 12:42:20
: → VanDeLord: 均等和置换不一样,还是细分好一点,wfr与phosita的置换 11/08 12:38
: → VanDeLord: phosita的置换必需要有实际证据支持,而不非必要与wfr扯 11/08 12:39
: → VanDeLord: 在一起 11/08 12:39
: → VanDeLord: 推文赘字,我发文好了 11/08 12:40
均等是权利范围的扩充,我觉得这个是法律问题
置换是phosita的实际操作经验所得,而这个是事实问题
对一个固接元件来说,
WFR的范围可对应到的技术元件和
PHOSITA根据经验的置换方案中所得到的技术元件可能不同
换个方向来看,也就是说PHOSITA根据经验所得到技术元件非必然落入均等范围
作者: deathcustom (第三人的到来)   2017-11-08 12:46:00
但是均等会讨论的三要件都是事实问题啊啊啊而一旦有文件支持两个元件彼此符合均等三要件,是否等同有证据证明他们可置换,窃以为可以
楼主: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7-11-08 12:53:00
我是觉得d大的这种推论比较大胆一些
作者: alicg (四月雪)   2017-11-08 12:56:00
对!均等跟置换不是一样的概念 V大 跟 dakkk大 推一个
作者: deathcustom (第三人的到来)   2017-11-08 12:56:00
想 人的一方总是要大胆一点,所以被告也只能去设想
作者: vicissitudes (无白)   2017-11-08 12:59:00
概念的确不一样 但回到正题 若没有态样(4)乙有没有机会成功主张均等而告赢甲 我觉得有而这应该不叫滥诉
作者: alicg (四月雪)   2017-11-08 13:01:00
这就是为何有人质疑态样(4)的作用了乙有机会成功主张均等而告赢甲? 说来听听。但拜托不要情境大补脑。就还是用甲先申请,甲的均等范围是abc1及于c2,乙的范围至少有abc2
作者: deathcustom (第三人的到来)   2017-11-08 13:11:00
你怎么知道乙的均等范围不及于abc1?题外话,当初title应该修一下,要不然不知道状况的人进到专利板还以为为了谁是全国十大还讨论这么久XDDD
作者: vicissitudes (无白)   2017-11-08 13:46:00
你要例子??侵权判断要点 43页例1把钢质材料当 c1 铝合金材料当 c2你要反过来也可以 反正两者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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