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eathcustom (第三人的到来)》之铭言:
:美国:
:基本上102适格前案都可以做为103的前案
:(有极少数排除条款)
:台湾:
:专23的前案只能用来判断新颖性->不可以用来判断进步性
:系争专利
:A+B+C+D
:专23前案 甲(X)
:A+B+C+E
:参考现有技术水平文件 乙(A)
:有说明E可以被替换为D
:其他前案 丙
:A+E
:如果在美国的时候,审查委员可以找甲+丙以提出缺乏进步性核驳
:在台湾的时候,审查委员必须找到甲+乙来提出拟制丧失新颖性
拟制丧失新颖性是从(适格)引证甲与本案直接做新颖性比对后判断;
不是必须参考文件乙(或甚至结合文件乙)来判断是不是直接且无歧异
得知或上下位关系或置换等等...
拟制丧失新颖性只需要用单一引证甲。用甲直接比对及判断,而不是借助
辅助文件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