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均等与置换

楼主: alicg (四月雪)   2017-11-08 14:01:25
推 deathcustom: 你怎么知道乙的均等范围不及于abc1? 11/08 13:11
→ deathcustom: 题外话,当初title应该修一下,要不然不知道状况的人 11/08 13:12
→ deathcustom: 进到专利板还以为为了谁是全国十大还讨论这么久XDDD 11/08 13:12
推 vicissitudes: 你要例子??侵权判断要点 43页例1 11/08 13:46
→ vicissitudes: 把钢质材料当 c1 铝合金材料当 c2 11/08 13:47
→ vicissitudes: 你要反过来也可以 反正两者均等 11/08 13:48
所以台湾真的可以这样告还告赢?
就是后申请案可以告先申请案,反正两者均等。
那请问一下有无有案例或判决?案号?
不限于拟制丧失新颖性好了,新颖性或进步性都可以。
只要是后申请案告先申请案告赢的,烦请提供。
作者: deathcustom (第三人的到来)   2017-11-08 14:03:00
台湾现在有态样(4)怎么可能真的有这种案例
作者: hh47 (百事可乐)   2017-11-08 14:15:00
很想笑.a大你就大方一点拓展到全世界判例吧 台湾以往没(4)吧
楼主: alicg (四月雪)   2017-11-08 14:23:00
OK
作者: deathcustom (第三人的到来)   2017-11-08 14:56:00
话说h大说地“以往没有”是多以往,以前(4)直接放在新颖性呢~"~(参见审查基准2004/200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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