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墨西哥农民与毒贩》

楼主: RichardIII (我没谋杀我姪子!!!!!!!!!)   2020-03-22 09: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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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农民与毒贩》
穷国的问题都是相似的。
墨西哥有两次土地改革,第一次是“耕者有其田”,始于1914年,大体就是国家征收“富
人”土地为国有,并分配给无地农民的集体组织耕种,这无疑是对公民私有产权的挑战。
而1992-1993年的第二次土地改革则是授予农民土地所有权,是想用保护农民对土地私有
产权的方式,来激励农民进行农业生产和资本投入。
第一次土改发生在墨西哥刚刚取得民族独立之后,当时墨国内两党争夺控制权,军事冲突
蜂起,政局动荡。为了争取农民群体支持,先后掌握政权的几任领袖都表明要“将土地归
还给农民”。当时,墨西哥的土地集中度也比较高,所以政府在1917年颁布的宪法规定所
有土地收归国有,由国家分配给无地农民组成的集体农庄组织“ejido”耕种(还有一种
集体组织叫Cmunidad,是印第安人社区)。
墨西哥农民也没有自己所耕种土地的所有权,而只有使用权和种植收益权,农地所有权实
际是归属于国家而不是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组织ejidos也没有权利将土地出售、出租或抵
押。
墨西哥明确规定集体制土地具有“不可分割性、不可侵犯性、不可抵债性、不可转移性,
”农民集体组织也不被允许对土地进行处置获取收益,所谓“集体所有”也只是好听罢了

1910-1940年间,墨西哥有56%耕地(超过2500万公顷)和70%的森林授予给30332个合作社
和村社,到1970年,占农村人口一半的村社社员约290万户,共占有土地6872万公顷,相
当于全国土地面积的50%。
历届政府希望通过村社和合作社的集体劳作和土地集体所有制来提高本国的农业发展水平
,进而让民众摆脱贫困。许多墨西哥民众也认为。本国的这种土地制度能够“建立一个处
处一样的、平等的土地所有制和农业生产关系”。
然而,这些美好的愿望始终没有实现,从1940年开始,墨西哥的农业生产出现了明显的下
滑;1960年时,农业产量的增长速度远远低于人口的增长速度。
到了1980年,这个在地球上最早培育出玉米的民族所生产的玉米居然连自己的生产和生活
都满足不了,饿肚子,农民的生活自然也是苦不堪言。
20世纪中后期,因为城市化加速,墨西哥大量农地被国家征收成为城市用地,可谓平地起
价,而无论是农民经济组织还是农民个人,都无权享受这些自己常年耕种、居住的土地的
增值收益。当时,有部分农民私下进行转租、出售等交易,但受到了政府的严厉打击,这
让农民们觉得自身的利益受到极大的侵犯。但更夸张的是,人家的农地不是集体所有,而
从一开始就是国家所有,所以国家将土地转变用途,在法理原则上根本不用向农民和集体
分配土地增值收益!
墨西哥还规定,分配给你的承包地两三年不种,集体就要收回,再分配给别的等着地种的
人了,你的承包地,就没了!
因为这个规定,大量墨西哥农民都不敢轻易离开土地,本来可以出去打工赚钱成为市民的
,都不得不留在农村弄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造成农业领域资源错配严重,生产效率低下,
农村地区大面积贫困。
种玉米不赚钱,不种地,又怕被收回。你是墨西哥农民,你怎么办?
那就想办法种高产值的农作物,你懂的——罂粟和大麻。
《墨西哥禁毒政策及其对中国的启示》:在墨西哥农村就业状况堪忧的情况下,许多农民为增加收入非法种植罂粟和大麻。在顺
利收割的情况下,种植一公顷罂粟和大麻的收入是在40万比索,而种植一公顷玉米的收入
仅为 1. 2 万比索。此外,贩毒集团还会为农民支付每天 300 比索的工资,而种植玉米
的农民的日工资仅为 54 比索。
如此情况下,墨西哥的农民会支持谁?是支持不管自己死活的政府,还是每个月给农民开
工资的毒贩?
随着城市的扩张,越来越多的集体土地被用于城市开发,但农民们并没有因此获得受益,
因为他们不能出售或者出租自己所耕种的土地,而只将等待政府来征收。
合作社或村社的成员并不甘心自己的土地权利闲置或者被政府剥夺,他们绕过法律和政府
所设置的禁令偷偷地进行土地流转——包括在村社内部将土地出租、雇佣散工、分成佃租
制、包工等,但这种交易始终被归类为“土地黑市”的组成部分,受到政府严厉打击。所
有这些问题,导致了社会矛盾和冲突不断加剧。
#子编附注:
总的来说,又是一个政府干预私有产权所带来的租值消散案例,而毒贩的出现、法外交易
等,均是人们避免租值消散,再正常不过的手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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