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Eng-Class版主pierse对版友之检举吃案

楼主: TouchAgain (谢谢)   2013-01-17 23:25:32
一。
我们来理清一下警告与水桶的适用范围。
从一开始到现在所有的过程来做个整理。
1.我质疑你未何可以判hopeliu警告而非水桶,我认为他已违规。
2.你回答内容大意:“hopeliu的行为叫嫌疑,那不算违反版规,
既然只判他警告,就代表他没有违规。”
从这个回答中,就代表只要违规必然水桶。
你告诉大家,既然只判他警告,就代表他没有违规,
这不说明了违规之人是不可能以警告为处分的。
如果有人违了规却被判警告,就跟你说的“警告者必非违规”冲突了?
依照你的回答,不就是这个意思吗?
照你的判断逻辑,只要确定违规而不是嫌疑,就一定判水桶阿!
因为违规者不会被判警告阿,照你的说法,警告只是申诫用,
跟别的版不同,Eng-class版的警告不会有累积处分效果,也没有任何
实际权力的损失,不是吗? 警告是专门针对嫌疑者的申诫而已,不是吗?
这是根据你的答辩得来的结果,我认为这是共识,有误解你的意思吗?
3.你现在又告诉我,在上面第2点的不叫共识,你跟我没有任何共识?
那请问你的意思是?
二。
再来,我们整理一下检举之二的攻防过程,
1.你从最开始回我信的内容,就只有提到
“另一个推文
: 容我提醒
: 他就是写 "若"你眼睛或脑有问题 请去就医
: 这是个假设句
: 需要我提醒你什么叫"假设"吗”
你完全没有提到“文字粗鄙”的理由。
2.在版上你的第一篇回文,
“其一明显直指对方没贡献, 是故hopeliu确有挑衅之嫌
其二hopeliu所言 "若"你眼睛或脑有问题... 则为一假设句
在公堂之上, 假设并不犯法”
文章初段解释是这个。
不过经过你提醒,我发现你在文章中段,的确也有“并无使用任何粗鄙字眼”,
这点就算我漏掉好了,因为当时我不认为这是你要讨论的重点。
因为你信中最初提的并没有这个,
而且你花的篇幅比例大部分都是针对“假设”做各类的例子类比探讨。
不过既然后来你重新声明,你认为重点应该放在“文字粗鄙”的标准上,
那本人也已经在前文针对这个理由作正式反驳了。
3.讨论至现在,“假设说”和“文字粗鄙说”我想双方都已经各自表述得很清楚了,
你举了例子类比,我也举了例子类比。你说了你的理由,我也在上述文章中说了
我的理由,我想检举之二的内容到底有没有满足板规三的“挑衅、歧视、谩骂、
明批暗讽、酸人、人身攻击”,就请小组长来决断好了。
最后,
我希望,pierse版主能针对警告以及水桶适用范围,做更清楚的说明,即你所谓
不认同的共识,本文章的第一大项的提问。免得到时候小组长若认为检举之二算是违规,
你还要说违规也不一定要水桶。
作者: hopeliu (阿翔)   2013-01-17 23:30:00
eng-class版不需要没水准的烂人 里面强者一大堆没贡献只懂挑衅 吵架 最好还是滚吧!版主已经说你在乱版没罚你 你到底在喊什么不公!
楼主: TouchAgain (谢谢)   2013-01-17 23:39:00
被警告挑衅的到底是你还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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