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十] yq原本判决依据避谈 另提无关判决证据

楼主: CassSunstein (Pm)   2017-02-27 00:02:40
yq上方文章,不再提“原本”的“判决依据”:“夸大、窜改、虚构”的“虚云年谱”
用来桶Cass。因此yq跳针到第二个借口。
yq原本换第二个说法:“学术界的资料要有作者姓名”,被我举出APA格式允许没有作者的
资料也不是不可引后用,yq也不敢再提,于是再度跳针道地三个借口。
yq上方说Cass所引用的仅仅是小说资料,并因此移花接木这件错误判决“前、后”的脉络
,混淆视听。yq的文章证据,复制如下:
其实C板友只要找到,你引用文章发表的作者就解决了。
我不了解你本来就知道,却故意不说,还是怎样?
讲真的,你只要承认错误,我只会改判成删文,并解除水桶。
毕竟谁能无错?笑笑过了就好了,但你不是。

你引用的文章出处:
《空虚的云(中册)》作者:冯冯,于本书中第123回。
此书为长篇小说类。( http://m.sanmin.com.tw/product/index/000218027 )
于书自序中,作者也自称是小说。

要翻书请C板友去翻,那是你的责任,不是buddha板友的责任,也不是板主的责任。
(真的让我大开眼界,屡屡刷新下限。)

举证是叫板主举,而非自己有负责之心,这叫什么学术精神?

只知乱扯,不知就事论事,这叫什么学术精神?

不检讨自己的态度,还牵拖板主对你有私怨,这叫什么学术精神?

还说自己不具乱板心态,你这二天的文章更加证明了你有这心态。

还说我自创新规矩,基本学术精神不是涵养于自己身上吗?
难道礼、义、廉、耻,我也要规定在板规之中吗?
小结:yaqqq自己推翻了先前他用“夸大、虚构、窜改”的“虚云年谱”作为桶人依据的
观点,其原判决“Cass(知情“略传”为假,而依然故意)乱版”的说法,因而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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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部份,有耐心的人才看吧(反驳上方红色字体的无理的论证。有些情绪之言,抱歉)
但没想到yq版主个性不改,重新移花接木po文,遂行其狡辩其乱桶的行径,令人感叹。
这回“事后”(把我桶了以后)才找到的(若你yq所言为真的)“小说”证据,试问:
跟你拿“夸张、虚构、窜改”的年谱,自以为义的桶我,有何相干!!!
你要我举证“略传”是“小说”?请问:
“‘略传’出自‘冯冯居士写的小说’”的主张者,是谁(amidha、yaqqq)。
任何人(例如你)“胆敢”提出“某项主张”,就“自己去找出处
作者: yaqqq (^^)   2017-02-27 07:28:00
#1OhabhF1 (HumService)可以请小组长判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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