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aqqq (^^) 看板 Buddha
标题 [公告] 佛法板板规(20160803)
时间 Wed Aug 3 22:15:11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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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向:以学术方面,自由的来探讨佛法。
二、管理原则:采用最低限度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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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看板文章管制
若不适当存于板上之文,板主有权视情况轻重而删文并水桶。
13.1 乱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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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版主说我触犯“13.1”。“13.1”在原版规中没有说什么yq这两天主张的:
(你就算从有基本公信力的网站转录文章,但)“没有交待文章作者‘姓名’”
->就是“资料不明确”(该删!)
->叫你删除你敢不删
->你就是乱版、你就是触犯“13.1”
->水桶你!
但这种逻辑,在版规中的依据何在?在版规原文中根本没有讲!版主就硬干了。
版规关键的部份文句证据如上。
版规从没说“必须、只能引用‘有作者名字’的资料来源。
结果yq为了(私怨)砍人,重新生出原本没有的“自由”内涵。自我矛盾。
请看版主“无中生有”的判决思维,如下方证据所示:
作者 yaqqq (^^) 看板 HumService
标题 Re: [申诉] Buddha版版主判定本人违规的认定不正确
时间 Fri Feb 24 20:19:2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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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考关键:讲严重点:你版主在“‘事蹟验证’的专业上”又是什么东西?
: 你说的书本就是拿来认定别人“错误”的“唯一权威”?
◎资料来源明确:
引用文献,不管取自哪种媒体,ex:新闻、报章、网站或书籍,
第一个就是看作者。(可以知道哪个人、团体或机关发表的。)
(详细的可以查询文献引用格式,但我并未如此严格要求。)
《虚云和尚年谱》,鼓山门下弟子顺德岑学吕宽贤编辑。
C大引用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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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内文不违反板规,谁在管文章对错,因为这是板上该讨论的。
但资料来源不明确,在学术上就已经是基本错误了。
引申结论还要大家讨论,会引起的纠纷,板主有几个都不够用。
“涉及重大人事物,附上资料来源,并谨慎审查。”
(现在才知道是不懂这句话的原因)
这是学术讨论的基本精神,若连这个最基本的都做不到,
真是不配称为“学术板”。
yq版主以上“浸人水桶”的“乱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