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knuukyo (我无所能因敌成体)》之铭言:
请教小组长:
: 请于一周内提出相关证据,
1.相关“证据”(比如我引用的佛教正信网站,“其他人”(因此印证一般人)也曾引用
在另外一个Buddhism版)我已经加颜色贴在申诉文内容中。请问要“单独”po出吗?
2.王见川教授写“还‘虚云’一个本来面目”研究指出版主当桶人依据的该年谱本身
一堆错误的这个情况。因为网络上那篇文章是呈现pdf档让人下载。我怎么提供网址?
(所以我申诉文是写不知小组长能否google“还虚云一个本来面目”就立刻看到了。)
ps.难道只能这样硬是点那个pdf标题,所以附上(所谓的)网址(可是那将是“下载状态
下”,网页本身空白):
http://www.google.com.tw/url?url=http://enlight.lib.ntu.edu.tw/
FULLTEXT/JR-BJ010/bj010171971.pdf
&rct=j&frm=1&q=&esrc=s&sa=U&ved=0ahUKEwiGjdal-6fSAhVEE5QKHaOFBhIQFggTMAA&usg
=AFQjCNHbyTiwmE_ehg7iU6ru7So3N8ZbbQ
缩网址:http://tinyurl.com/zlatgru
3.最关键的是:这不是“证据”的问题。是“‘认定’证据”荒腔走板与否的问题。
不在“证据”,在于“认定”(的能力)。
举个让人亲身体会的假设例:
另外有个方法论思维乱七八糟的人当版主。列出nknuukyo网友在该版某些文章引用该宗教
内颇获共识有知名度的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