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论语》中的“君子”(17)

楼主: YangWenli (半退隐中)   2017-07-23 18:26:08
  子华使于齐,冉子为其母请粟。子曰:“与之釜。”请益。曰:
“与之庾。”冉子与之粟五秉。子曰:“赤之适齐也,乘肥马,衣轻
裘。吾闻之也,君子周急不继富。”原思为之宰,与之粟九百,辞。
子曰:“毋!以与尔邻里乡党乎!”(《论语‧雍也》)
  公西赤(字子华)出使齐国,冉求请孔子给子华的母亲一些俸禄
(古代俸禄以谷类计算)做为补贴,孔子说:“给她六斗四升。”冉
求请孔子多给一些,孔子说:“给她十六斗。”结果冉求给她八十斛
。孔子知道后,说:“子华前往齐国,乘坐肥壮的马,身穿轻暖高贵
的皮裘。我听古人说过:‘君子只救济那些危急困顿的人,不对富有
的人锦上添花。’”原宪(字子思)担任邑宰,孔子给他俸禄九百,
原宪推辞不敢接受。孔子说:“请不要推辞。如果有多余的俸禄,可
以用来帮助当地的穷人。”
  本章可看出孔子对金钱的态度,着眼点不在金钱的多少,而是金
钱的用途为何。该用则用,只要用途正当,即使多给也不必吝惜;不
该用则不用,如果用途不正当,即使少给也应该批评。该不该给或该
给多少,皆以道义为标准,金钱才能够发挥正面的功效。子华出使齐
国是公务,按照规定,政府本来就会给予子华俸禄,但子华的母亲和
公事无关,补贴她并不合乎体制。除非有特殊状况,使者非常穷困,
出使会影响家中生计,法理不外人情,才需要额外给予安家费。但从
子华的食衣住行来看,他家非常富有,奉养母亲不成问题。冉求也许
是想利用子华出使的机会,特别照顾一下这位老同学,做个人情无妨
;但既然是公款就不该乱给,所以对冉求的请求,孔子都回答得很保
守,便是暗示冉求“富上加富”是不必要的。
  原思则是另一种情况,俸禄九百是政府规定的,即使原思觉得太
多,也不应该推辞。之所以会给予这么多俸禄,背后一定有它的道理
。因为这些俸禄并不是只赠送给原思个人或原思的家人,在给予的同
时,也规定接受后的义务:支应必要的生活开销后,如果还有剩余的
俸禄,必须拿出来救济穷人。既然有正当的用途,即使金额庞大,原
思也不必推辞。可见孔子对不同的状况,皆能做出合宜的权衡、判断
,让金钱成为行道的利器,而非一味贪求或排斥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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