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搞不懂为什么风可吹一直偷换我的论述,扎个稻草人然后来打,整个就是莫名
其妙。我在讨论的是社会对于“多元”和“平等”的理解,并且说明为什么同婚
不符合多元与平等。
我的主要论述就只有一个:同婚非关多元与平等。我有给出多元与平等的定义,
并举证和举例说明为什么同婚不符合多元和平等的定义。 ( #1OAy5M4y )
同志团体为什不支持多妻我不知道,我猜是因为同志也认为多妻婚姻型态会有很多
其他问题,而且事不关己不想挺。当然,这没什么问题,但你不能在宣称自己是
追求“多元”与“平等”的情况下排除其他婚姻型态 (例如多妻) 的诉求。想要
查多妻案例的网友可以使用这个网址: https://goo.gl/HLriKL。案例从 1866 到现在正
在进行的都有列出。光是在犹他州,多妻其人口就有三万人。不过重点是,我们不需要论
述多妻的比率、或法律平反。事实就是有这种案例和诉求。你要喊多元与平等当然需要
考虑这些诉求。你说民法不可能采用婚姻制度成全,但你是错的,因为美国这边的法院
都有受理,也有在考虑多妻制度的可能性,如果民法不可能采用婚姻制度成全,那法院
根本不会受理案件。
风可吹讲的什么阿米巴原虫、民法干涉、民事契约通通都是废话。非常简单的论述,根本
不需要丢一堆烟雾弹打模糊仗。而且讲阿米巴原虫是搞笑吗? 真的有ㄧ系列案例是在诉求
人类与阿米巴原虫的婚姻? 讲废话稍微打一下草稿好吗?
我的原论述( #1OAy5M4y )就很清楚,同婚不符合多元与平等,请不要继续用这些谎言欺
骗社会大众的支持。请诚实的说,同婚只是为了私利的政治争夺,不是为了人权、
不是为了多元、也不是为了平等。
※ 引述《windcanblow (戏谑人生)》之铭言:
: 今天最后一篇就以此为标题好了,其他辩论就放在推文吧。
: 不管是neo诉诸“同婚没有多元也没有平等”,
: 或是火流星诉诸“同婚合法后将连动导致厕所不足等社会成本提升”
: 这都是在错误架构下以错误前提讨论“LGBT族群追求的多元平等”。
: 同志只是LGBT族群中的一支,他们的权益提升代表LGBT的诉求之一被社会所接受,
: 因为LBGT族群认为婚姻应不受限于性别,没有性别限制才是较为平等的。
: 我们先论neo的问题
: neo的反论不应只是建立在“为什么同婚不支持多妻”,
: 因为多妻的议题必须在家庭结构里解套,
: 民法从未禁止一个人拥有多重伴侣,LGBT族群也没有反对多妻,
: 他们的多元成家诉求里,就满足了希望一个家庭里可以有诸多不同成员的需求,
: 彼此的责任义务则可以透过民法再行决定。
: 这符不符合多元?当然
: 因为家庭定义会扩大,不再只是夫妻与他们的子女,
: 也不限于同血脉的家族,这还不够多元吗?
: 还是就像我在这串里讲的,
: 基督徒要无限上纲到跟阿米巴原虫结婚也可成为家庭,才叫多元价值?
: 这种诡辩难怪社会毫无共鸣。
: 从家庭制度去推敲“婚姻可否不仅是对象上没有性别差异,数量定义可否改变?”
: 这又是新的议题。
: 我们先说,过去婚姻限定一夫一妻,这仅仅是道德伦理,
: 而民法不是用来解释道德伦理的,民法也从未设限性别。
: 多妻制婚姻在民法上的问题是,性别并不妨碍民法去赋予婚约当事人双方
: 同样的权益义务,你是男是女,在民法上是平等的,但是数量会造成不平等。
: 因为你只有一个人,你要怎么替两个以上的配偶提供同样的义务?
: 民法并不允许一个平等的结合里,有不平等的权利义务关系。
: 而婚姻是权利平等的结合,因此多夫多妻不可能采用婚姻制度来成全,
: 而必须由其他私人的民事契约来媒合,民法也不会去干涉或阻止,
: 你要去找多重伴侣,对方也心甘情愿,法律不管你。
: 因此今天neo提出的反论就是假议题
: 多夫多妻族群有没有什么诉求?他讲不出来
: 多夫多妻族群比例占多少?他根本不知道
: 多夫多妻族群有哪些社会歧视导致的问题需要透过调整法律来平反?
: 他根本没有讨论过
: 一切就只是他的空想。
: 我觉得这就跟讨论阿米巴原虫能不能跟人类结婚,是一样废的论点。
: 至于火流星的谬误就比较单纯
: LGBT族群的权益,当然包括平反跨性别者所受的歧视。
: 但是你要说同婚合法了,同志就能任意闯厕所了吗?这是哪门子的推论?
: 如果认定同婚合法就是某种开关,是潘朵拉的箱子,付出的社会成本无法计算。
: 那我会说,从一开始的平权运动你们就不该支持了,因为这些都是连带的。
: 如果过去黑人、女人、有色人种继续被歧视不加平反,数十年后也不会有LGBT
: 族群诉求平权,你们何不去怪那些民权人士丢下的火种呢?
: 总之,多元平等不是你们家基督徒的自助餐,可以挑这不要那,
: 吃这个愿意付钱,吃那个就赖帐说你出好吗,要说自私,这不才是自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