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仍然延续#1OAxyNbI (Christianity)
我理解的现存台湾人心中多元概念的三个冲突/竞争模式。
推 theologe: 不过单纯按我们的脉络来说(台湾),性别多元的解放论述 11/18 03:55
→ theologe: 是跟性倾向多元的解放论述绑在一起的;对保守主义者来说 11/18 03:56
→ theologe: 这些都是要颠覆其性别明确二分以及由此建立的家庭关系之 11/18 03:56
→ theologe: 基础。 11/18 03:56
前面uka反讽提到“自由”是一切滑坡的源头,
但西方的自由概念,一直都是跟“价值”绑在一起,而不是单纯的“为所欲为”,
当然你可以说“多元”不也是如此?
但“多元”的后现代脉络的确混淆或冲淡了其中的价值坚持,
起码,即便是无关价值的抽象之“多元”概念,
neo谈起来还是有几分的掷地有声(即便他整套的论述无法说服反对者)。
所以我会区分不同的多元概念...。
故同婚入法的议题,真正或直接与保守/传统主义者起冲突的,
不是自由权(黑白分明与自由概念无冲突、反而契合,看各种英雄电影就知道了),
而的确是“多元”的概念。
但此“多元”,我认为neo谈的与其他价值完全抽离的“多元”过于抽象,
以致于倾向于稻草人,并且有自伤的问题。
火流星谈的性别角色认同议题,
则与我跟G讨论的圣经字面(或保罗字面)性/性别伦理,
其底层的“逆性”概念连在一起,
故我想或许这就是冲突的核心了吧。
至于k提到的“契兄弟”,或各种古代的同性婚/恋模式,
都还是建立在性别二分,或独尊男性的传统主义之中。
故并没有影响我的论点。
或是古代也有性别多元论述存在之为反论?
当然,独尊男性,某个角度是说人性=男性(亚当的原意就是“人”),
也可以说,在女性还没有被尊重到分化独立出来为第二性之前,
古代是单纯思考人之为人该如何行动,乃至于其性与家庭的伦理价值之运作,
故同性恋/婚(严格说是男-男,而排除女-女),
只是男人作为完全人的一种自由/主体的展现。
故或许可说问题在于男性主体的被削弱是保守主义在抗拒与不可接受之事,
分化出女性就算了(有点小严重),
再分化出其他各种性别就简直要毁灭男性全部雄风了XD
(过去反跨种族婚,可能问题在于认为“白人男性”才是完全的人...;
这部份汉族男人也有类似的心理...)
所以u提到为什么天主教友接受伴侣法,而不接受同婚,
或者很多保守主义容许各种外遇偷情在地下丰富多元地活动(新任美国总统为例XD),
因为婚姻制度除了家庭价值外,其源头的男性价值更是不容亵渎的。
整理至此,那么神学课题就来了:
家庭价值必须跟男性价值绑在一起吗?
到底基督徒在这种圣经字面性伦理与传统主义的混杂之中,
如何重新认清该坚持的,以及真正的战场究竟为何呢?
单纯谈家庭价值,同志当然可以有他们的论述与价值,
故教会在这部份就是拳打棉花、不着边际;
而若回到要由“纯爷们”的男性或男女二分性别建构的家庭观,
以及其相关的社会人际关系网络,就会看到保守主义者的真正立场。
但基督徒该如何厘清其中信仰伦理观的真实与混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