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同婚诉求是否有关“多元”与“平等”?

楼主: rehoboth (火流星!降临!)   2016-11-18 05:33:13
※ 引述《windcanblow (戏谑人生)》之铭言:
: ※ 引述《rehoboth (火流星!降临!)》之铭言:
: : 我本来就没有说这是因果关系
: : 我仅仅强调
: : "这是有关连的",而且后续关联的层面很难一一顾及
: 另外,麻烦你认知一点,两个现象间有“显著相关”或者是“些微正相关”,
: 举证责任一直都在正方,而不是反方。
我的关联是--"同性婚姻"有"忽视生理性别差异"的逻辑作用
(除非你要跟我说法律面在"婚姻"这个词之下又用了别的词来区分,那就可以打住了
而那也正是先前uka123ily提及的模宪字第2号判决文中行文所用的手法)
所以(嗯,所以我得承认自己用辞不当,是有因果关系,但却不是必然的,所以是滑坡)
遇到选择厕所的事,会吵起来(而我以此佐证滑坡成立)
至于还会遇到其他什么事而吵起来,我不确定。
我认为"忽视生理性别差异"的模式一旦深入生活,
"吵起来"的事会更多,而会增加解决争议的社会成本,
而这样的社会成本,在台湾,若不选择支持同性婚姻,
不强化"忽视生理性别差异",就可以降低,
且也有其他方式可以保障同志的婚姻权。
(至于另立专法是否算为歧视的问题,我已经回应过了)
你却一直往"厕所不够用"去猜测还硬栽赃。
关联的因果是"忽视生理性别差异"跟"(在不同议题)吵起来"
这样的"滑坡"
(附带影响所需负担的社会成本上升)
我重新整理了
你可以认为我的证据不够充分证明是“显著相关”或者是“些微正相关”,样本数不够
而我认为厕所问题会吵起来
就在于美国政府所颁命令中明文提到的,跟"忽视生理差异"的"显著相关"
至于样本数,我的确没办法提供。
我也不认为社会科学在推论因果关系时,都必须靠样本数确定因果关系成立或不成立
如果这部分你觉得我在论述时态度不好,我愿意道歉
至于你回应关于DOMA的部分,
你的反问"我们再回到2016年跨性别者的厕所需求,它跟DOMA违宪有关连性吗?"
这显示了你一直误解了我所谓的关联
我要感谢你替我找出了"同婚合法在美国其实先于DOMA违宪"
而我的关连并不受限于以DOMA为例,
而是"同性伴侣与异性伴侣的结合,在法律上使用同一个词代称"
一般而言,符合这种状况的是"同性婚姻合法化"
: 就好像认为有神的人,举证责任是在他们身上的,
: 他们没有立场要质疑者去翻遍世界,找寻证据来“证明没有神”。
: 你这是犯了一个很常见的辩证谬误。
: 我不需要举证“没有相关”,尝试连结因果的是你,不是别人,
: 你不去解释,没有人能帮你。
核心的主题是"同性婚姻是否是唯一方案" or "同性婚姻是否是较佳方案"
所以你该找出证据来证明,在法律面造成"忽视生理性别差异"作用的同性婚姻,
社会所需负担的成本,比其他方案小;
或者论述
不需考量成本,同性婚姻就是"必要的",
其他方案对同志族群的保障都是不充分的,或是道德上不正当的。
这部分目前我看到的是一直回避论述,连列网页都懒
uka123ily提到的模宪字第2号判决,我已回文指出该判决文取巧空洞之处
且该判决文明显未否定"同性配偶”与“异性配偶”有差异"
但要求同性婚姻合法,在我的认知是强烈否定"同性配偶”与“异性配偶”有差异"
到目前并没有人回应我在同性婚姻名义下,承认差异的配套方案
(还是草案中本来就有提了?那也麻烦列出来)
而把话题谈到"社会成本",你提出了四个问题反问
1. 同婚合法如何显著地影响台湾推动跨性别/第三性的友善环境?
两者间连动的“因果关系”是什么,你要直观反射或推论,
请把实际观察出的证据讲出来。
这题已经回答了,我对于"如何直观反射推论",已经写很详细,也不只一次
2. 台湾的厕所为什么会不够用? 不够用是你说的,为什么不够用,差多少?你说说看。
这题你在栽赃,我没说厕所不够用,我不必回也不想回
3. LGBT里同志与跨性别族群之间重叠的数据有多少?
你说说看,因为是你认定比例很高,会连带影响同志使用的厕所量。
这题你还是栽赃,我不必回也不想回
4. 面对既有的性别歧视,可否用社会成本一字带过?这道德问题如何解决?
我并没用社会成本一字带过,我一直在认真回复别人提出的疑问和引述的资料
而且也不是"最近",我在本板长期的回应(虽然也并不是特别针对性别歧视),
可以佐证我一直认真对待(和尊重)跟我对话的人
我也一直在面对真相寻求合宜解释(消除歧视,不只在性别议题)
尽可能的倾听和保障别人的发言权
你可以说我做得不够好,但我就一直在示范(也是回答)
"(性别)歧视造成的道德问题如何解决"
个人面的作法,我回应了;
至于制度面,牵涉就太广了,我不知道要怎么简短的回应,你可以先说你的看法
作者: neohippie (米国圣光肥鲁八嘎囧)   2016-11-18 05:48:00
其实同婚就是 LGBTQ 当中的 LG 在推的厕所法案也是 LGBTQ 在推的,但主要是为了 BTQ实质上就是同婚案与厕所案的推动团体是一样的不只是逻辑上的关连,实质和群体上也有关连通婚过关,LGBTQ族群的政治影响力增加,连带推动算是少数,但也是同族群的BTQ的厕所去性别诉求所以我们可以说,同婚确实是助长了厕所去性别化的诉求两者也确实是有“同族群”的关连。(为什么坚持要用逻辑推? 实际情况与族群分类就已经是证明了)
作者: seaping (())   2016-11-18 08:56:00
要滑坡的话, 忽视性别差异要先滑到 [ 女性服兵役 ] 吧?要担忧:[如果同性结合跟异性结合没有差别,性别差异还是真实的吗?] 至少在台湾, 先过女性服兵役这关吧这关没过, 你的逻辑推演, 至少在台湾是滑不出来的
作者: windcanblow (戏谑人生)   2016-11-18 13:12:00
板主开示,要继续讨论吗? 要怎么拉回基督信仰啊
作者: zica (most)   2016-11-19 15:24:00
性别平等,那兄弟相爱也要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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