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多元主义民主的想像是一套政治哲学的理想型。
也就是承继柏林多元价值论及自由主义宽容的社会想像。
合理多元现实就是目前必须处理的东西,
不同社群的价值如何被保存与实践,这当然是多元民主架构所面临的课题。
而家庭价值对于不同的社群有不同的理解跟实践。
而同性婚姻就是让因性别受到婚姻自由限制的社群,得以进入婚姻,
并实践家庭的可能性。
这到底是那里有不“多元”阿。
这不是很简单的事情?
而对于理想社会的追求自然是公共性的展现,就如同基督教徒也有自己的理想型。
所以我觉得这串根本就扯远了。
※ 引述《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之铭言:
: 推 theologe: 从抽象思维(T)来考虑,跟用现实关系思维(F)来考虑, 11/15 04:25
: → theologe: 是不同的思路。 11/15 04:26
: → theologe: 单纯从抽象的“多元”概念去思考 v.s. 把实际上各种价值 11/15 04:30
: → theologe: 等考量的折冲呈现出来。 11/15 04:31
: 其实我提出那个架构多少是想修补neo思路表达上,
: 偏重抽象概念层次,而少了价值层次的不足...。
: 首先,“自私”概念有强烈价值判断,
: 若同运团体对于“多元平等”的诠释达不到抽象思维的严格要求,
: 则是否一下子就要被打为“自私”?
: 故我用减去价值判断的“私利”之概念,
: 就是社群对于价值的诠释达不到普遍说服,或是有争议的状况;
: 但公利/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