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通婚与同性婚姻解放都算是多元与平等吗?
我们先来看一下异族通婚。在 60年代前,异族通婚是有明文法律禁止的,而当年
的民权运动诉求之一就是要取消禁止异族通婚的法律。所以当年的情况是,有明文
法律禁止跨族婚约、禁止婚姻的多元性和平等,因此我们可以说当年的跨族意婚姻
诉求是增加社会的平等和多元性。
现代同婚的情况与当年异族通婚的诉求很不一样。重要的一点是,没有任何明文
法律禁止同志结婚。当年异族通婚是可以关一至五年的,但同志可以在任何时候、
任何 (台湾) 地点结婚,不会被抓也不会被起诉。所以同婚诉求没有在反对任何
箝制同婚的法案,同婚的诉求是为了同志团体的自私利益改变现有婚姻定义。
虽然同志团体宣称是在争取“婚姻”多元和平等,实际上除了属于 LGBTQ
(双性、跨性都算) 群体,其他群体诉求 (ex. 多妻) 都没有被考虑。这有点像说当年
跨族裔婚姻诉求要改变法律,说婚姻等于同族通婚、或黑白通婚,但是黄白或红白
不考虑。这是自私的政治诉求,为的是增加自身利益,不是什么多元平等。
会有这样的结果是因为同志讲述的是“婚姻”平等和多元。你不能说你的诉求是
多元和平等“婚姻”但仅仅考虑增加一种婚姻型态。真的要多元平等? 那就要全部
开放。你必须把你的诉求诚实的讲说是“为了同志改变婚姻定义,并纳入同婚”。
这样的论述才是诚实,没有在欺骗社会、没有用多元和平等包装并美化自己的
自私政治诉求。
一起FUN出来,戳破假人权。
※ 引述《uka123ily (NUNCA MAS)》之铭言:
: 1. 异族婚姻解放的是跨族群的婚约自由。
: 2. 同性婚姻解放的是同性间的婚约自由。
: 也就是说这两个各自改变变量都只有一个:族群与性别。
: 而同性婚姻是否只有同性恋受益?
: 不,仍然包含跨性别、双性恋、无性恋、阴阳人、或其他类别。
: 就如同异族婚姻,解放了不只是黑人白人间,也包含跨族裔的婚约自由。
: 多元就是在众多社群价值中,尊重任一群人的实践。
: 今天从异族婚姻,到同性婚姻,就是对于多元共存的民主想像更加巩固。
: 未来可能对于其他类别的限制也可以打开,这当然也是很好的事情。
: 即便我认为同性婚姻并不够好,但仍然可以继续努力。
: 同性婚姻就是一个开始而已,谈到同性婚姻不够具有多元性?
: 莫非是觉得人有三头六臂,非一次做完所有事情嘛?
: ※ 引述《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之铭言:
: : 而同婚对于婚姻中多元的论述(可跟种族多元对比的):
: : 1.性别的多元
: : 2.性倾向的多元
: : 2.牵涉到敏感性,
: : 或者也少掉了一对多、多对多、恋童、乱伦、人兽、人物等等的性倾向,
: : 乃至于“不忠贞”的性倾向。
: : 简单说,2.的无限多元,必定会造成“家庭价值”的严重冲击;
: : 故同婚只锁定新增“同性恋”一种性倾向,
: : 基本上是妥协多元性、向家庭价值靠拢的情况。
: : 故性倾向多元的部份,同婚的确是不足的,但这种不足牵涉到家庭价值的部份,
: : 攻击之,会有反伤的危险,需要厘清楚。
: : 1.的部份,因为的确有很多灵魂装错身体的情况,
: : 可以说变性手术去处理;
: : 但两性皆有的情况呢?
: : 就失去了结婚的权力?
: : 但总之,同婚入法阵营谈的主要是2.,而非1.,
: : 虽然1.是可以受益的。
: : 而2.的部份,的确不是无限上纲的多元,
: : 故同婚入法阵营这个部分的诠释,就有普遍-本位的拉扯了
: : 所以我之前会说我是反命题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