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整理板上对“同婚”的各种立场(三)

楼主: 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2016-11-12 19:56:49
以下进入“圣经字面表明同性性行为是罪”(简称:“圣经字面同性性伦理”)
这个主张的公利/私利(前两个正反命题),
及其可能产生的政治主张(后两个正反命题)的整理:
命题A:“圣经字面同性性伦理”是出于“家庭价值”=公利或普世价值。
未必是单一来源,故可能是公利+私利或+其他公利。
命题B:“圣经字面同性性伦理”可单纯被“家庭价值”给证成。
故认同家庭价值者,应无条件支持“圣经字面同性性伦理”。
故“圣经字面同性性伦理”可说是一种普世价值=公共利益。
“家庭价值”可解析为:
1.让配偶各自都能增强其自我发展以及贡献社会的力量。
2.让子女各自都能增强其自我发展以及贡献社会的力量。
3.让家庭中的其他成员(祖父母、其他亲戚、支薪或义务的照顾与家务服务者、
宠物、任何长期或短期同居并与其他成员间有感情联系者)
都能增强其自我发展以及贡献社会的力量。
4.以上3点可合为“家庭成员都能...”,分开来的考量是:
1.是婚姻价值,2.是儿少保护价值。
btw,此“家庭价值”不默认任何婚姻模式及家庭组成模式XD
反命题A:“圣经字面同性性伦理”完全不是出于“家庭价值”。
可能是完全的私利,也可能有其他公利的考量。
反命题B:“圣经字面同性性伦理”不可被“家庭价值”单独证成;
故认同普世价值者,是有条件地支持“圣经字面同性性伦理”。
板上的基督徒大概命题A、命题B、反命题B都有支持者;
非基督徒应该是反命题A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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