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件事:
1. 要非宗教的论述可以,也不是没有,但对基督徒的最后争执绝对是回到
圣经。我们可以想像一下以下对话:
Neo: 我对于反对同婚有 ABC 论点
Wind: A 不成立、B不同意、C影响力太小
Neo: 那我还有 DEF 论点
Wind: D 无关论述、 E 不适用跨文化、F 只用少数人在论述
Neo: 那我还有 GHIJ (是真的找得到这么多)
Wind: 你在讲废话,你的所有论点背后动机都是圣经,而我不信圣经
要回到 A-J的讨论也是可以,但真的,这是在浪费时间。所以我的论点只有一个:
基督徒有权利参与公共议题的讨论,并且基督徒不需要将自己的论述
去宗教化。
2. 参加政治需要说服别人,但这是一个“艺术”、不是一个“责任”。而艺术
和责任的区别在于,艺术是用什么方法都可以,没一个绝对标准。
顶多只是争说哪种艺术会有比较多观众,但没有标准说艺术一定要是怎么
展现。相对来说,责任是一个绝对必须,是一个先决条件。我想风可
吹用“责任”来形容很好,因为很接近同志团体对基督徒的期待。同志
团体可能认为基督徒必须要以非圣经的论述来讨论同婚,但这是一个
没有任何约束力的期许、也是不实际的。没有任何标准或法律规定说
基督徒不能引用圣经、或基督徒有“责任”、必需要去宗教化。
基督徒会反同婚的最终原因就是圣经,讨论的最后结果一定还是回到
圣经,不会有另一种结果。而圣经不能改、也不会改。
因此,能不能说服别人是一种“艺术”,不是一个必须要负起的
“责任”。政客可以为了选票而改变立场,因为说服的艺术、背后目的
只是要选票,不是要为什么不变的真理奋斗。但基督徒不能也不会
这么做。在选票与圣经两样选择中,基督徒一定是选择圣经,不会选择
选票。
既然政治的说服是一种“艺术”,你就没有任何权利剥夺基督徒使用的
方法。事实就是同志可以继续在这个版上闹,但这不会改变任何事情。
能不能说服与可不可以引用圣经完全是两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