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代办留学佣金 须缴营业税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3-11-20 09:28:25
代办留学佣金 须缴营业税
2023-11-20 01:41 经济日报/ 记者颜玮辰 /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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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留学佣金须缴营业税。报系资料照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营业人代办海外留学、游学服务,收取国外学校给付的佣金收入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第1条及第4条规定,属于在境内销售劳务,故应依法开立
应税统一发票报缴营业税。
国税局说明,今年新冠疫情趋缓后,许多学生开始规划至国外留学或游学,并透过留游学
代办中心代办相关申请手续。而营业人于国内代办海外留学、游学服务,经申请留学、游
学的学生至国外学校完成注册及缴交学费等手续后,国外学校会给付该营业人佣金。此项
劳务的提供地及使用地均在我国境内,因此属境内销售劳务,非属与外销有关,不适用营
业税法第7条第2款规定的外销零税率,因此营业人仍应开立统一发票,报缴营业税。
https://reurl.cc/GKyOYp
代办海外留学、游学税事
国税局举例,甲营业人代王同学办理海外J校的留学服务,经王同学自行向J校完成注册及
缴交学费后,国外J校给付甲营业人新台币1万元佣金,甲营业人取得该佣金后,应依法开
立应税统一发票给王同学,营业人也据此报缴营业税。
官员补充,一般留、游学时,除代办机构有税负问题外,学生父母或抚养人办理当年度综
合所得税结算申报时,也常见列报问题。如欲列报扶养年满20岁以上在国外留学的子女,
则子女必须符合在就读学校完成注册手续、领有学生证、具正式学籍,并依学校行事历至
校上课的全修生,且受纳税义务人确实扶养者,始可由纳税义务人列报扶养亲属免税额。
官员提醒,纳税义务人列报扶养年满20岁以上在国外留学的子女,一定要准备合乎所得税
法规定的当年度缴费收据、学生证正反面影本、毕业证书影本或在学证明书等证明文件,
否则将遭剔除补税。另如果子女年满20岁以上,却就读未经教育部认可的大陆地区学校,
将不可申报扶养。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584933?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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