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碰到遗产税的问题
想请问版上的各位专业大大们的意见
长辈长期卧病在床 最近刚过世了
在他过世之前两个月内
小孩子陆续从长辈的银行帐户提领现金/转帐
用来支付生前的医疗费用/安养院/丧葬费用
金额大约400多万吧
(之前都是先由小孩子代垫的)
想请教各位大大
这样子的行为
(过世前银行帐户内的资金有大额提领/转帐交易给他人)
会不会被国税局认为我们是在规避遗产税呢?
(好比原本名下的遗产净额要缴15%的税,因为过世前的资金提领/转帐,到了死亡当下的
遗产净额只要缴10%)
要如何做才能避免被认定是违法逃税呢?
又如果在进行遗产申报时
虽然长辈名下的银行帐户内金额减少了约400多万
但在申报遗产总额时,有包含这400多万
这样子做应该不会有争议了吧?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