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博观点/留意在陆售房、资金汇出规定
2023-09-05 23:33 经济日报/ 黄慧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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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黄慧展。 凯博/提供
近年来大陆政府推动“共同富裕”,对收入分配秩序进行制度上的构建及改革,而对于高
资产人群亦出台相应的抑制措施,比如推动房地产税的试点及基于“住房不炒”原则下的
限购措施。
高强度的限购措施一度使房地产交易量大幅萎缩,但在新冠疫情过后,此时大陆政府正面
临振兴经济的压力,近期已开始有松绑住房限购的政策出台,比如上海自9月1日起购买首
套房的贷款可以“认房不用认贷”(意即不限于以往有办理过房贷,只要目前名下没有住
房,就可视为首套房办理按揭贷款)。限购松绑预期将使房地产交易市场回暖,若台商近
期有处分大陆房产的计划,不妨可趁政策风向有利时积极处理。
出售大陆住房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印花税,但若符合个人持有房产的
时间及套数的规定,就有可能适用免征个人所得税(符合持有满五年且为家庭唯一住房)
、以及减低或免征增值税(具体依房产所在城市的规定执行)的税收优惠政策。
而出售房产后,在相关文件齐备的前提下,一般可将售房款向银行办理购汇汇出至个人境
外同名帐户,但需注意大陆房产交易所得须适用台湾所得累进税率最高40%课税。惟若无
法提出成本及相关费用,可采核定所得率方式申报纳税。建议个人在处分大陆房产及办理
购汇汇出的环节,应先向经验丰富的财税顾问咨询,避免触发税务风险而不自知。
凯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将于9月举办线上讲座,解析大陆房产出售及资金汇出,欢迎参加
。
(作者是凯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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