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囤房税2.0建商宽限期 财政部:从严订定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3-09-05 10:46:56
囤房税2.0建商宽限期 财政部:从严订定
2023-09-04 18:58 经济日报/ 记者翁至威 /台北即时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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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指出,参考现行已实施囤房税县市,除台北市宽限期1.5年外,其余大多订为三年
,财政部采从严订定为两年。 联合报系资料照片/记者陈秋云摄影
财政部推动囤房税2.0,给予建商合理销售期两年,建商兴建房屋持有两年内,税率为2%
至3.6%。财政部指出,参考现行已实施囤房税县市,除台北市宽限期1.5年外,其余大多
订为三年,财政部采从严订定为两年,目前也正在初步讨论宽限期两年内的差别税率参考
基准,但细节尚未定案。
财政部指出,囤房税2.0方案针对非自住住家税率调高为2%至4.8%,而考量建商兴建房屋
可增加房市供给,满足住屋需求,因此给予两年宽限期,建商兴建房屋持有两年内,税率
为2%至3.6%,虽然上限税率较低,但最低税率仍从原本的1.5%调升到2%
财政部表示,由于购屋款项高且需考虑诸多因素,例如生活机能、上班或就学通勤时间等
,民众多需一段时间才能决定,应给予建商出售的合理缓冲期。
因此财政部参考各县市现行规定,以更严格的标准订定合理销售期间为两年,希望透过税
率差距,鼓励建商兴建完成房屋两年内若仍无法出售,可依市场状况调整价格加速出售,
增加房屋供给。
财政部也正讨论囤房税2.0参考基准,当中就包含建商宽限期两年内、适用税率2%至3.6%
,如何依据持有年限来订定税率,例如一年内2%等区间,尚在讨论中,且仍需待立法院通
过囤房税2.0后,才会讨论定案。
此外地方政府、议会若想调整建商宽限期,只能以财政部参考基准为最低标准,只能更严
、不能放宽,否则损失税收,中央将不会补足。
观察现已实施囤房税1.0的十县市,当中八县市有设计建商宽限期机制,以台北市最为严
格,宽限期1.5年内税率为2%,其余宽限期多订在三年,例如桃园市三年内未出售者为
2.4%;屏东县则是两年内未出售税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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