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同性收养和代理孕母的伦理问题

楼主: uka123ily (NUNCA MAS)   2013-12-05 22:19:42
※ 引述《startwinkle (星烁)》之铭言:
你可以先处理何谓common good 再出来大放厥词嘛?
我应该讲过很多次了,多元社会的common good等于一种特定道德价值嘛?
而就法律的建立来说,如果不处理法制史的脉络很难成立你的论点。
霍布斯也说过,之所以会有国家会有制度,就是为了避免人们陷入自然状态。
就法理学的层次,自然不一定能证成该规范是合理的。
亦即,即便男女才能繁衍子女,也不代表这样去垄断建构社会的单位的权利是合理的。
再者所谓的自然对于产生后代的策略皆有不同,
譬如很多动物并非异性就能得到繁衍的机会,
仍需要具有一定程度的暴力才能获得交配的权利。
甚至也有分工合作的策略。
可以请你不要先假定不讨论一个具有争执的概念,然后自言自语嘛?
这样还需要讨论什么?
: 标题: Re: 同性收养和代理孕母的伦理问题
: 时间: Thu Dec 5 09:34:52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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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不变的一点在于,所有的制度都顺利完成了传宗接代与文化传承的使命。
: 他们都共同的把下一代抚养长大,并且将本族的知识、技术与文化交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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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有帮我们从所有的文化中,抓出共通不变的那一点
:
: 那就先以这共通性为婚姻定义,婚约是为了繁衍和文化传承而成立的盟约。
:
: 这种共通性,也呼应了关启文教授为婚姻本质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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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是社会奖励一种对维持社会延续下去有利、符合common good的制度
:
: 今天我拿这个本质,去套你所提到的所有的文化,确实都符合这本质的条件。
:
: 或许,你可以帮我举个反例,那些文化哪个能跳脱出‘对维持社会延续下去有利’
: 这个本质带来的框架?
:
: 婚姻的本质是先于法律之前的存在,在法学中有自然法说
: 即认为人类社会之间有超越时空之万古不易的自然法存在,因此法律不是人为之创造
: 而是自然法的一种显现,立法者只不过将存在于自然状态之法律与以发现
: 并将其明文化而已
:
: 依此说,即法律如有违反自然法时,则当然失去法律的拘束力,认为:
: “法为自然所赋予之最高理性,命令所应为,而禁止所不应为”
: 嘘 skywatcher:看来恐龙称霸地球超过一亿六千万年,看来他们必定有婚 12/05 10:13
: → skywatcher:约了。 12/05 10:13
: 嘘 skywatcher:同性恋相爱也超越时空存在,你可能没搞清楚,他们争取 12/05 10:19
: → skywatcher:的是登记结婚,如果是要在公开场合取行婚姻仪式,那同 12/05 10:19
: → skywatcher:性恋早有了。 12/05 10:19
:
: 近亲相恋、多人相恋、和人兽恋(去看希腊神话吧),也是超越时空的存在
: 所以法律要用婚姻制度奖励这种恋爱关系?
: ※ 编辑: startwinkle 来自: 59.127.180.186 (12/05 10:23)
: 嘘 skywatcher:关的论点还必须证明登记结婚可以有效达成繁衍的实质效 12/05 10:23
: → skywatcher:果,而且还必须在不同时间空间内都成立,才能说这是法 12/05 10:24
: → skywatcher:制化婚姻的本质。 12/05 10:24
:
: 你这一个看法很好,可以专门写一篇文章做回应
:
: 以这个出发点,去讨论婚姻是如何保障和促进传宗接代这个繁衍功能
:
: 提高生育率是错误的看法
:
: 他的本质是奖励一种对维持社会延续下去有利、符合common good
: 将其限缩成提高生育率会是错误解读
:
: 生育过多反而会对社会造成不利,要达到最适化(不过多也不过少,才是最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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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的是是对下一代教养的质而非量,我个人认为婚姻主要为了保障孩子而设
: 婚姻对夫妻虽然重要但是没有比保障孩子重要,晚点整理一下贴出相关论点
:
作者: chipretender (chipretender)   2013-02-05 22:34:00
我还很好心使用他理论出发点来论述问题哩我用他的概念批他自己讲的话 他都看不懂了 颗颗本版 #1Ic4Mq2e 他也没做回复 回的那篇被评为跳针xd
作者: sin4000 (sin4000)   2013-02-06 02:28:00
真的是跳针 拿实验灯泡跟改变性倾向做类比八卦版 #1IeA9XIQ都已经说改变性倾向的失败例子会被当成未成功了还拿成功的来比 妈的我就在问成功外的例子了还拿成功的来回 还拿爱迪生发明灯泡做类比我靠同性恋没法改变性向可不会爆炸给你看啊我都能假设能成功了 为什么他不能假设有失败的例子?为什么同性恋能改变性倾向的论点会被他看成全部的同性恋都能改变?
作者: kuopohung ((风之过客)在场的缺席)   2013-02-06 02:52:00
重点是为什么要改变同性恋?同性恋有危害到生命安全吗?还只是一种倾向而已?
作者: sin4000 (sin4000)   2013-02-06 02:59:00
因为他说同性恋可以改变 我要反驳的话最好的方法就是同意他同性恋可以改的说法后 去看他怎么证明的方式是不是有错这样同性恋可以改变的说法就有问题了我说不能改的例子会被归类到正在改的范围中他居然放很难改但最后成功的例子 这就已经被归类在成功啊他口中的治疗是把同性恋改成异性恋 那还没变成异性恋前都会被当作进行中啊 还拿爱迪生发明灯泡做类比
作者: chipretender (chipretender)   2013-02-06 08:08:00
我都帮他定义过啦 结果还不是不鸟我一直跳针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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