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同性收养和代理孕母的伦理问题

楼主: kuopohung ((风之过客)在场的缺席)   2013-12-05 01:42:28
※ 引述《startwinkle (星烁)》之铭言:
: ※ 引述《kuopohung ((风之过客)在场的缺席)》之铭言:
: : 刚刚和几个朋友查了一下关启文
: : 关启文是香港浸会大学宗教及哲学系副教授
: : 说白一点就是神学系教授
: : 关启文和厉真妮是好友,而且同时在明光社都拥有职衔
: : http://0rz.tw/whHDW
: : 厉真妮是(台湾走出埃及辅导协会)的发起人
: : 明光社去查了一下
: : http://www.truth-light.org.hk/intro/enter
: :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98%8E%E5%85%89%E7%A4%BE
: : 香港保守的基督宗教教派
: : 工作着重在反同性恋
: : 可以说是香港的恐同组织不为过
: 先说结论:基督教和基督徒在应然的层面上(教义上)都是爱同志族群的
: 这句话绝对是正确的,但不是部分同志所期待的那种爱法
: 说基督教派是反同性恋绝对是错误,如果你说是反同性性行为,那才精准
: 在论到恐同,说实在,除了同运团体,再也没有其他组织比基督教组织更了解同志
: 基督教组织可是花了很多时间精力去爱和关怀同性恋
: 你不能把别人对同志族群爱和关怀的方式,不满足你的"理想",就把别人打成"恐同"
: 反而是很多在香港脱离同性恋的后同,
: 这族群是很感谢明光社帮助他们成功脱离同性恋的状态
: 因为彼此的道德观不同,部分同志(不是全部)确实无法接受基督教的道德观,
: 会偏向协助他们脱离同性恋的性倾向,并不是认同他们的同性性行为
: (对于宣称性倾向绝对不可能改变的,小弟只要提供反例证明有人改变成功就好,
: 若要讨论性倾向能否改变,我们另开一个子议题讨论)
: 这里让小弟提供一个关于基督徒普遍拥有的概念,而很多人都没有的基本概念
: 以下开始都会讲到圣经的宗教观点:
: 基督教的道德观向来是,恨恶罪,却爱罪人
: 行为和人,向来是切割分别看待的,罪人只不过是处于一种被罪綑绑的状态,
: 基督教要做的是断开罪的枷锁,使人得真自由。
: 罪,新约中的希腊语词汇是hamartia,字面上的意思是错失目标。
: 最严格的定义会是射不中标的就是罪,在这种标准下,
: 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
: 若信仰的一开始就要用神的全善的标准去检视,那大家都会受不了,
: 但最终的目的还是这种最严苛的标准
: 要在道德上成圣,不只信心上要称义,连行为上也要称义
: 所以才会有知罪,认罪,人的悔改,神的宣赦,这四个基督徒每日更新自己,
: 不断求进步的流程
: (以上又是应然层面,很多基督徒做不到成圣是实然,这就是现实和理想的差距了)
: 罪人(被罪綑绑的人,他是身不由己的)
: 在基督教的教义底下,大家一出生,就会遗传到来自始祖亚当的原罪,
: 这种原罪就是人会被罪吸引,会犯罪的罪倾向。
: 世界上除了耶稣外,没有一个人,不是罪人,全都有会犯罪的可能性,
: 但神就是爱这种会犯罪的罪人,将祂不会犯罪的爱子基督牺牲,献上挽回祭,
: 做了赦免愿意悔改的罪人,他们罪的赎价。
: 关于基督教的罪观,罗马书里面有明确的教导,使徒保罗讲的非常精彩!
: 7:7 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律法是罪吗?断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
: 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
: 就像法律没有定义偷窃,人们也没有偷窃的概念,那偷窃的行为就不被认知为罪。
: 7:8 然而,罪趁著机会,就藉著诫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因为没有律法,
: 罪是死的。
: 7:9 我以前没有律法是活着的;但是诫命来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
: 7:10 那本来叫人活的诫命,反倒叫我死;
: 7:11 因为罪趁著机会,就藉著诫命引诱我,并且杀了我。
: 知道贪心是犯罪,人若有贪心的犯罪倾向反而这欲望会被发动,这或许可以解释减重如此困难的原因XD
: 7:12 这样看来,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
: 7:13 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吗?断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
: 但罪藉著那良善的叫我死,就显出真是罪,叫罪因着诫命更显出是恶极了。
: 再以减重为例,解释为什么经常失败,是想要良好体态的愿望叫人肥的吗?
: 断乎不是!是这个好的想法出现,也会跟着同时出现贪吃、不节制和懒惰不好动,这些坏的东西出来做对抗,让你沉沦。
: 7:14 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乎灵的,但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
: 7:15 因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做;我所恨恶的,我倒去做。
: 7:16 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愿意的,我就应承律法是善的。
: 7:17 既是这样,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
: 7:18 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
: 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
: 7:19 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做。
: 这就是被罪綑绑的状态,人真的有完全的自由选择权吗?
: 若真的有,那怎么会做出一堆自己觉得是错的事情?
: 再以戒菸为例,知道吸菸对自己健康会产生伤害,说要戒菸的多,戒成功的少
: 7:20 若我去做所不愿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
: 这一句,就是基督教的教义中,对于罪和人的切割,当然这句话,你用在法院法官不会采用
: 人还是要为自己被罪綑绑的行为,付上法律和其他的代价
: 7:21 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
: 7:22 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原文是人),我是喜欢 神的律;
: 7:23 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
: 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
: 7:24 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
: 减肥和戒菸失败的人,经常会出现的心声 XD
: 7:25 感谢 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
: 这样看来,我以内心顺服 神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
: 这是基督徒得救的方法,因为我们顺服神胜于去顺服自己的肉体
: 最后,大家都是罪人,基督徒也没有比较高尚,使徒保罗还宣称他是罪人中的罪魁
: 而关于同性性行为是罪,圣经有明确教导,同志神学那套我都看过了,
: 要辩论圣经教导,请到JESUSLOVE来,讨论神学来哲学版会是一个错误的地方
: 宗教的理由去让基督徒相信同性性行为是上帝不喜悦,已经足够
: 但要说服其他非教友,还需要在哲学上证成同性性行为是不符合common good。
: 做这种东西将会是引起同志族群极为不满,光是做个婚姻讨论,
: 去证成同性结合不符合婚姻本质,都会被闹成这样,
: 所以这更争议的东西真的要做我也不会一个人做,也不会轻率的发表
: 会更慎重和小心的处理这个更具争议性的议题。
古典文明疯狂史:
帕斯卡说过: 人类必然会疯癫到这种地步,即不疯癫也是另一种形式的疯癫。
杜斯妥也夫斯基: 人们不能用禁闭自己的邻人来确定自己的神志健全
by: 傅科
内文的节录是:
人们出于这种疯癫,用一种至高无上的理性支配的行动把自己的邻人进闭起来,用一种非
疯癫的冷酷语言相互交流和承认,疯癫尚属一种未分化出来的体验,是一种未分裂对区分
本身的体验。我们必须从运动轨迹的起点来描述这‘另一种形式疯癫’。这种形式把理性
和疯癫断然分开,此两者毫不相关,毫无交流,似乎对方已死亡。为了探索这领域,我们
必须抛弃通常的各种真理,也绝不能被疯癫知识牵着鼻子走。研究的线索应该是那种将疯
癫区分出来的行动,而不是已经完成区分并恢复了平静后精心阐述的科学,造成理性和非
理性相互疏离的断裂。正式从这一点产生了理性对非理性的征服,即使理性强行使非理性
成为疯癫、犯罪和疾病的真理。我们在谈论这种造成理性和非理性之间的分裂、疏离和虚
空的行为时,绝不应依据该型为所宣布的目标的实现情况。
疯癫与非疯癫,理性与非理性难解难分的纠缠在一起:他们不可分割的当儿,正是他们不
存在的时刻,他们是相互依存的,存在于交流之中,而交流使他们区分开。
现代人安逸的精神病世界中,现代人不在与疯人交流,一方面让有理性的医生去对付疯癫
,从而认可只能透过疾病的抽象普遍性建立关系;另一方面,疯癫的人只能透过抽象的理
性与社会交流。这种理性就是以社会秩序、肉体和道德的约束,群体的无形压力以及从众
的要求,共同语言根本不存在,或说没共同语言了,十八世纪,疯癫被确定唯一种精神病
,精神病学的语言是关于疯癫的理性独白。
傅柯的目的不是撰写精神病理学语言的历史,而是论述那种存然的考古学。
自中世纪以来,欧洲人与他们不加区分地称为疯癫,痴呆,精神错乱的东西有某种关系。
正如张狂某种程度上威胁到苏格拉底的明智,总之,理性与疯癫关系构成西方起源独特的
面向。在这个领域中受到质疑的是种文化界限,而不是文化本质,这到底是什么领域呢?
1657年法国总医院建立对穷人实行大禁闭,另一个是在1794年解放比尔特尔收容院代镣囚
禁者。
从中世纪到文艺复兴期间,人与疯癫争执是一种戏剧性辩论,其中人面对的是这个世界各
种神秘力量;疯癫体验被意向笼照着;人类原始堕落和上帝意志,兽性以及各种变形,以
及知识的一切神奇。我们再这个时代,疯癫体验在一种知识中保持了沉默。
回到标题和内文
你们所谓的关怀同性恋是怎么个关怀法?
先给一个非正常的定义,在反面定义何谓是正常
对于非正常的那些人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无论用什么方法把他们拉到正常里面
不管是用药物还是宗教信仰之类的
然后说这是在帮他们
问题是,你已经先否定了他们的人格,否定了他们的思想,否定了他们作为非我群的群体
然后才能把他们同化变成和你们一样的人
目的就只是为了成就你们自己认为的救恩?
否定他们的一切,精神上的一切,以一种高高在上对下的角度施舍
然后试图让他们变成你们所谓的正常?
这就是赤裸裸的歧视,否认对方的存在又想改造对方,
完全忽略了他们作为一个独立自主的个体
这没比屠杀该族群的做法好到哪里
作者: NovaDjokovic (囧口)   2013-02-05 01:45:00
推赤裸裸的歧视
作者: fw190a (las)   2013-02-05 02:05:00
可以趁机借问一下为啥他讲话会这样吗,用一堆拟人与新概念总觉得看了都很头痛
楼主: kuopohung ((风之过客)在场的缺席)   2013-02-05 02:06:00
傅柯? 我? 星闪? 傅柯的问题就要拉到知识论谈我的问题,我会再检讨自己的论述能力若星闪的话我就不知道了,他非哲学学生吧?
作者: fw190a (las)   2013-02-05 03:36:00
傅柯,抱歉没说清楚
作者: iamalam2005 (山风)   2013-02-05 07:57:00
原PO是不是多复制一段?还是那是傅柯创造的特殊效果?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