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为何“1例1休”这么单纯的政策没办法

楼主: show282 (豪)   2016-07-24 01:48:08
很简单 不管是轮班不轮班一定会有差
两例 就是工时40小时
一例一休 就是会搞到工时48小时
而且老板不用多付你一毛钱
为什么? 老板可以调整你的薪资结构
把原本的底薪降低 让你就算领加班费
也一样跟原本薪资相同
懂吗?假设你原本30k
老板可以说
原本薪水是底薪22K+8K奖金
然后这8K变成你星期六来上班的加班费
如果是两例 老板不论怎么调整
星期六来上班 就是要给你一天假
老实说这政策 比当年22K政策更恶毒
影响到不只是刚出社会的年轻人
等于你薪水只要高于30K
老板就能调整薪资结构
叫你永远周休一日
所以民进党的召委才会临时烙跑
因为这个法案审下去
她一辈子就得背这种罪名
至于一直带风向 说没差的
呵呵… 台湾劳工里一直不缺打手
这次也是一模一样啊 科科
作者: gamer   2016-07-24 01:49:00
依法雇主不得片面调降薪资。除非他裁掉所有人然后重新聘雇。
作者: BreezeX (Desmond)   2016-07-24 01:53:00
只要修改后,每月底薪不低于基本薪资,就绝对能用合法手段降薪,我当主管的人,都能依部属表现调整部分薪资了
作者: shinobunodok (R-Hong)   2016-07-24 01:57:00
拜托 傻傻的 雇主直接砍你奖金全勤 还是什么津贴就好了 大家又不是没工作过 一堆乱七八糟的名目加起来假设领30K底薪可能根本只有20K 砍那些完全不违法喔因为没动到底薪
作者: numbDavid (numbDavid)   2016-07-24 01:57:00
一楼说的对 如果照版主论点 就算两例公司也可以降薪啊只要是劳工服劳务获得的报酬就是薪资 不是底薪较薪资
作者: gamer   2016-07-24 02:00:00
1.不讲法律,那劳基法怎么订有差吗?2.依法雇主不得无故资遣员工。3.实务上不管薪资条目为何,法院认定薪资为经常性薪资。何谓经常性薪资,就是每个月都会领到的薪资皆计入,不管名目为何,所以除非你是拿现金,而且雇主没有依法申报你薪资给国税局,不然都有证据。
作者: BreezeX (Desmond)   2016-07-24 02:04:00
重新签订劳动契约,并重议薪资就好了,不愿者公司依法资遣,愿签者就是每周六天,一切合法,谢谢指教
作者: gamer   2016-07-24 02:06:00
都说了,不可能“合法”片面更改劳动契约或任意资遣...
作者: numbDavid (numbDavid)   2016-07-24 02:06:00
楼上逻辑 就算改成两例假 公司:一周还是上六天班不给加班费 不愿意? 那就要求资遣吧
作者: shinobunodok (R-Hong)   2016-07-24 02:08:00
两例 你可以要求员工上六天班啊 完全没有问题 但是之后假补回去你会想哭喔
作者: BreezeX (Desmond)   2016-07-24 02:09:00
你说不行,我说实务上绝对可以,公司绝对可以调低薪资后在法庭上全身而退,绝对----可以
作者: numbDavid (numbDavid)   2016-07-24 02:12:00
片面不利益变更劳动条件 劳工可以主张资遣 打诉讼不太可能全身而退
作者: BreezeX (Desmond)   2016-07-24 02:13:00
你又再讲资遣了,我都说了,不愿重签契约者,依法资遣
作者: numbDavid (numbDavid)   2016-07-24 02:15:00
公司主张资遣的事由 在劳基法11条不是公司想资遣就资遣请律师6万起跳多少劳工可以这样玩->这就是老板想的所以才一直压榨劳工啊!
作者: gamer   2016-07-24 02:17:00
真的请不起律师有法扶机构可以找,我真的像你们这种恐吓劳工,并不是在帮忙....
作者: numbDavid (numbDavid)   2016-07-24 02:18:00
如果每个劳工都怕向主管机关检举会影响工作权向法院提告主张自己的劝利 要花很高的律师费
作者: gamer   2016-07-24 02:18:00
我虽然支持两例,但是这种一看就是乱扯的论点实在听不下去
作者: shinobunodok (R-Hong)   2016-07-24 02:18:00
没有想资遣就资遣啊 因应法律改变 本公司调整公司结构 现行员工保留年资重新签订劳动契约 不愿或无法接受者依年资资遣 嗯?好像没有问题啊
作者: numbDavid (numbDavid)   2016-07-24 02:19:00
这种想法 不就是一直助长老板越来越压榨劳工的原因吗
作者: BreezeX (Desmond)   2016-07-24 02:20:00
刚刚去看完97劳诉30,重点应该放在“原告举证”这边劳方确实能在法理上抗衡,但真正对簿公堂时,已经提告的劳方又能取得多少书面证据?
作者: gamer   2016-07-24 02:24:00
@shinobunodok 这个理由不在劳基法11条规定的5个理由中要这样讲,那劳基法怎么订都无所谓了,反正输定了嘛。我都不懂你们到底是劳方还是资方了。
作者: BreezeX (Desmond)   2016-07-24 02:26:00
劳基法该订的方向,除了保护劳方外,还要考量证据的取得薪资方面,要详细举证十分困难,但是否有补假,争议就小
作者: gamer   2016-07-24 02:29:00
这边没有人反对改两例休,你不用跟我讲什么补假但是其他很明显不合法或与实务不符的可以不要乱扯吗?
作者: BreezeX (Desmond)   2016-07-24 02:30:00
你要找劳方胜诉的判决书,一定找得到,你要不要看看有多主张雇佣关系,最后劳方败诉的案例,胜率就是不高啊
作者: gamer   2016-07-24 02:31:00
一个公司有几十人同时用不能胜任当理由资遣,你开什么玩笑?
作者: BreezeX (Desmond)   2016-07-24 02:32:00
胜率最高的就是给付资遣费
作者: gamer   2016-07-24 02:32:00
不高到底是多不高?来点数据好不好?
作者: BreezeX (Desmond)   2016-07-24 02:33:00
你多看几份就知道有多低了,律师费一庭6万,低胜率的官司还是要考量一下
作者: gamer   2016-07-24 02:34:00
谁跟你说我支持一例一休了?支持两例跟你在鬼扯是两码子事你以为现在劳工还是30年前的那种蠢货吗?空姐都懂罢工了。
作者: unclefucka (冰不汁酱,酱不汁冰,难吃!)   2016-07-24 02:41:00
空姐罢工有猪哥和工具人支持阿,但后者罢工....
作者: SYLVESTRAL (大头)   2016-07-24 03:05:00
事实就是上法院成本太高,而且那也是生存者偏差,没上法院的黑数很难统计。很多人为了一份工作都只能默默忍受。
作者: skyprayer (洗碗工)   2016-07-24 03:07:00
很多人听到要上法院就头晕了 即使自己站得住脚....
作者: SYLVESTRAL (大头)   2016-07-24 03:08:00
正本清源之计还是要加强劳检跟提高罚则金额
作者: BreezeX (Desmond)   2016-07-24 03:09:00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012299看看这篇,法条是死的,法官是活的
作者: SYLVESTRAL (大头)   2016-07-24 03:10:00
法律的执行成本算是法律经济学,显然我们立委立法时连法律都立得2266了,很难期待他们会进一步考量到执行成本跟效率问题。
作者: csss22221041 (没暱称)   2016-07-24 03:50:00
我就说一例一轮休 轮休日必定放假 就不会有两例跟凹加班的问题。
作者: DaveLu (Dave)   2016-07-24 08:35:00
Br大,酒驾+重伤才是有期徒刑起跳,轻伤本来就法官裁量范围
作者: gn02239542   2016-07-24 08:38:00
如果说雇主可以任意调低薪资,那不管是一例一休还是两例三例都一样了,你论点应该设定为一样的“在雇主不会擅自调低你薪资底下”。否则无法讨论
作者: polis0401 (摇滚吧人生)   2016-07-24 09:23:00
红明显 只有不懂劳工基层的人 不懂你说的是现在众老板的心态一看就知道gamer没见过真实世面 唉~
作者: johnps (皮卡~)   2016-07-24 09:40:00
我以前公司赶人走 每个星期让你去不同地点上班今天内湖明天板桥 下礼拜去石牌让你通勤像疆尸一样。参考一下...
作者: klekt74 (汪汪)   2016-07-24 11:00:00
gamer感觉是个很幸福的人哈哈 出来碰过一次恶老板就不会这样想了 资方就是把不合法弄到合法 没办法弄到合法的他也不怕
作者: s06yji3 (阿南)   2016-07-24 11:44:00
我也没碰过恶老板耶,科科
作者: z01170117 (shiki)   2016-07-24 13:08:00
你已经先假设雇主就是可以爽调薪资 那不管几例不都一样雇主因为二例需要多聘请人的劳务成本 扣你的薪水好不好
作者: danny1031 (天天天天)   2016-07-24 13:11:00
台式管理法
作者: pttuser (pttuser)   2016-07-24 14:01:00
gamer根本惯老板打手
作者: insurreal (gives you wings)   2016-07-24 14:39:00
把你手上的工作全部移给别人做,让你无所事事一天过一天你很快就会受不了,赶人走其实很容易
作者: BreezeX (Desmond)   2016-07-24 14:41:00
gamer不是资方打手,看他以前的文就知道,他是依法论法但马前总统也是这样的人,依法论法完全不适用台湾
作者: insurreal (gives you wings)   2016-07-24 14:42:00
即便你因为没事爽爽开心过日子,同事到最后也会来战你
作者: godwed (章鱼)   2016-07-24 16:10:00
有那么怕资遣喔...不合理本来就不要签,每个人都怕东怕西,劳动环境根本不可能变好然后我是真的没有遇到恶老板,不知道大家在怕什么,工作不喜欢就换,在我看来很正常如果没到过烂公司就是没出过社会,我想我全家人都没出过社会...,权利是自己争取来的,好工作也是...
作者: zero09107 (月影)   2016-07-24 17:22:00
没经验的光资遣 + 上法院 +期间无薪 就吓死劳工了至于g的论点 其实现在很多劳工真的颇蠢....而且很多都有一个观念 上法院就输了/要找律师以法条来讲 是对的 不过会玩法的资方 知道漏洞
作者: gamer   2016-07-24 23:47:00
如果劳工们的心态一直都是这样怕事,怕恶老板,那干被恶老板欺负不是刚刚好。只会在ptt骂资方,要你罢工不敢,要你检举不敢,要你上法院不敢,连要你辞工作都不敢,那还有什么好讲的,回家洗洗睡
作者: BreezeX (Desmond)   2016-07-25 00:01:00
政府、法院都倾向资方,勇者往往弄得家破人亡我看你也只敢在这依法论法,真遇到问题也是怕事有经验的律师除了法条外,还会跟你研究判例
作者: DearBear0907 (小育)   2016-07-25 09:43:00
有的人上有老,下有小要养,没必要跟资方一直上法院吧。
作者: insurreal (gives you wings)   2016-07-25 21:16:00
等你到需要养家的时候就知道现实的残酷,gamer还年轻吧?
作者: gamer   2016-07-26 00:35:00
我扶养的人数绝对比这个板上大部分人多,有时间揣测别人的背景,还不如用点心在劳动法规和案例,成天在幻想法院偏坦资方,我实在不懂有什么意义。
作者: insurreal (gives you wings)   2016-07-26 00:40:00
您也一直花时间待在这里击退所有质疑声浪嘛,彼此彼此~你很有本钱是你的家务事,但每个人的立场并不会与你相同
作者: gamer   2016-07-26 01:09:00
被质疑回应还要被说花时间击退所有质疑声浪,不回应就继续被随便乱讲,这种只准说别人,不准别人回的立场的确怎样都和我不同。
作者: drea (星空下的背影)   2016-07-26 07:27:00
看你回一楼的模样,原po根本就是以老板一定不会守法当前提这样就算两例过了,老板不会叫你礼拜六无薪加班吗???是没出\过社会吗??
作者: devilsudo (一切都是命)   2016-07-26 13:04:00
不是怕资遣,我单身他妈的老板我跟你杠,我有年纪不大的小孩时,再机吧都做,这是目前的现实,所以不生养小孩怎么算都比较不怕受老板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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