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为何“1例1休”这么单纯的政策没办法决定

楼主: laibin (我不是英雄)   2016-07-24 00:16:12
: 又不是啥复杂或牵涉到专业的政策决定
: 政府二选一就定案了
: 为何迟迟不决定?
:
: 这种单纯的政策拖这么久都还无法定案
: 很难想像其他复杂或牵涉到专业的政策决定要拖多久
: 民选出来的官员行政效率都这样差吗?
:
简单说例假就好
劳基法40条规定,除非天灾、事变或突发事件,不然例假日是不可以加班
而且加班后必须给一日补休+一日加班费,并且要"核备"主管机关
而休息日原在劳基法内没有提到,是行政院另外发函解释,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90年5月11日台﹙90﹚劳动二字第0021282号函
一 、劳动基准法第三十条有关法定正常工时修正为两周八十四小时之规定,
已自今 (九十) 年一月一日起实施。其较修法前每周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之规定为少,
减少之时间,乃不必工作之“下班时间”。
二 、雇主经征得劳工同意,使劳工于前开缩短之时间内工作,因已逾法定正常工作
时间,故应依劳动基准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发给延长工作时间之工资。
现在民进党想推的一例一休就是把休息日放进劳基法,
并且明定休息日的加班费要比较多,另外砍七天国定假日,
不过这七天应该很少人在休,因为之前双周84工时的时候拿来抵掉周六半天了,
看完一长串落落长,简单说就是,如果通过二例,
那以后只要一周上到第六天班,马上就可以告资方,还可以依第十四条请求资遣,
而且稳赢的!!
如果通过的是一例一休,先不论休息日加班费是不是比较多,
依照台湾现在的资方...能拿到加班费真的就不错了
资方还能砍掉原本应该要休的七天,坦白说资方不赚不赔
而劳方只是看到一块有着多一点点加班费的小饼,是否能吃到还是另一回事。
千万不要指望劳检...现在全台湾劳检人员不足一千人,
而全台企业有一百二、三十万家,除非你检举他们才会去查,
如果是二例那是否违规很清楚可以看出来,但一例一休就有很大的模糊地带...
另外别忘了公家机关是最大的劳务派遣机构...如果二例通过,对他们也是一个冲击
作者: kobe7785075 (舒豪爱甲胖)   2016-07-24 00:22:00
作者: mesto (冻六么拐)   2016-07-24 00:28:00
资动部不意外?
作者: ssarc (ftb)   2016-07-24 00:32:00
我记得蓝色和时代都推二例,也排入议程讨论,而政府想推一例一休,所以之前才会总召电铃坏了搞失踪好奇的是,蓝的和时代既然有共识,怎么不赶快推?
作者: rhycloud   2016-07-24 00:44:00
一例一休对原本就周休不影响
作者: BreezeX (Desmond)   2016-07-24 00:50:00
上面那位党工,你造谣造够了没,台湾很多劳工忙于生计,没空细究法令,往往被楼上党工欺骗而不自知
作者: Imhuang (我是黄)   2016-07-24 01:26:00
魔鬼藏在细节里,一般人也不见得会发现政府实际上到底在玩那招
作者: gamer   2016-07-24 01:30:00
公家机关不会怕,因为公务派遣不适用劳基法。给三楼,国民党支持二例是全天下最大的笑话。
作者: BreezeX (Desmond)   2016-07-24 01:33:00
楼上,现在谁支持二例,谁就是劳工的朋友,哪有笑话不笑话的?DPP选前二十多位立委连署二例,还保证帮劳工留下7天假,如今呢?也是一场笑话吗?这一点都不好笑
作者: skyprayer (洗碗工)   2016-07-24 03:05:00
选前我就跟朋友说过相信DPP会照顾劳工 是个笑话...DPP又不是没执政过 以前执政时 劳工权益有大幅进步吗..
作者: unclefucka (冰不汁酱,酱不汁冰,难吃!)   2016-07-24 03:08:00
有阿,超大的,派遣制呢,才弄到要有个22K来HOLD漏洞
作者: numbDavid (numbDavid)   2016-07-24 03:25:00
仍需比照劳基法40条 工资加倍发给+补休一天
作者: SamLee1 (SamLee)   2016-07-24 08:46:00
K D 两党都没什么资格说劳工的朋友,只是暂时立场不同根本说假话,华航罢工 K党隔天要提84-1的草案?另外,周休二日跟国定假日明明是两回事,硬要打成一块
作者: zazazas (心酸XD)   2016-07-24 17:08:00
公家机关有些职缺是保劳保虽然福利跟公务人员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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