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 小弟在某7-11工作 是全职员工
但是因为PT人员 想要多上班 因此我的假很多
整个月算下来 工时不到 40*4=160
那么老板是否应该发20008基本工资
还是可以因为未满160所以用时薪计算呢?
原则如果你有签offer上的核定薪资 就要至少给你基本底薪 若没有公司算时数给你薪水 也没违法
作者:
gv390 (我讨厌我喜欢妳)
2016-07-23 21:53:00没吧,看当初面试时候是谈全职还是工读。说好是全职的话就不可能给别人换成part-time我个人是觉得要发基本工资
作者:
WTF1111 (BBS少看为妙)
2016-07-23 22:46:00印象中劳基法没有定义全职不全职..只有契约的给薪方式但至少要跟你讲好,固定算时薪或月薪
呃..全职员工的PT人员到底是什么鬼阿...你知道这是两个互斥的状态吗 你不可能同时是牛肉又是猪肉... 听到觉得奇怪的话 不要怀疑 是真的很怪呃....不好意思我看错了
算月薪的最少要给你20008,不过看你叙述感觉像是算时薪的算月薪的老板哪有这么佛心让你休到爽一样领20008然后叫PT来再另外付薪水
作者:
AlphaMC (偶尔出声)
2016-07-26 11:20:00看聘雇契约内容,全职员工有载明最少上班时/日数吧,一般未达标准就依比例扣薪,也就是无薪事/病假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