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铁] 有关定期票误点赔偿规定

楼主: ecpoem (CK101)   2014-10-09 05:54:43
台铁局有关定期票误点赔偿规定
[类 别] 最新消息
[发布单位] 运务处
[发布日期] 2014/10/08
http://www.railway.gov.tw/tw/news_Detail.aspx?SN=8194
目前台铁局误点赔偿规定系以搭乘车种区分,其中对号列车因车票上载明指
定乘车车次,当达到晚点赔偿标准(迟延45分钟)时,台铁局即予全额退费;惟
非对号列车及持用电子票证者,因可选择搭乘班次多且密集,则于举证符合晚点
赔偿标准后由台铁局专案办理退费。
台铁局为旅客通勤、通学需要,于 150公里通勤区间内发售30日及60日定期
票。若因可归责于台铁局所导致之运送中断,均主动延长定期票使用期限,并公
告相关讯息,做为旅客不便之赔偿。
作者: qmaw (~\^.^/~)   2014-10-09 12:17:00
‘因可选择搭乘班次多且密集’,大误点时好像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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