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社会契约

楼主: mshuang (竹碳乌龙)   2014-04-26 12:16:07
※ 引述《uka123ily (NUNCA MAS)》之铭言:
: ※ 引述《mshuang (竹碳乌龙)》之铭言:
: 首先规范(特别这里谈到法律)不等于社会契约
: 因为社会契约不等于特定的规范
: 社会契约论只是谈论规范为何得以有正当性的其中一种方式。
: 如果我们谈论社会契约(论),就会发现人是基于避免“丛林法则”而产生规范。
: 但这并非代表任何规范皆符合社会契约(论)。
: 君主或是统治者极有可能基于个人的私利而非目见人民而订定规范。
: 社会契约的目的与效果范围不只人民与人民之间,更是人民与政府之间的关系。
你的论点并不正确
你是狭义的把所谓的封建制度和民主制度分开来,并认定只有
在民主制度下才有所谓的政府,那么才会产生所谓的私利而非
人民所订定的法律
从古至今不论何种政府,都不可能也不会违反法律,或是规范
只有人才会违反,我前面讲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美国总统就是美国政府吗?更准确来说我是在问什么是政府?
在讨论这些政治上的东西时,你要先理解何谓政府?这个非常
重要
而社会契约是什么?社会契约就是人民和人民之间的共识,而
非人民和政府之间的关系,别忘了原始人并没有所谓的政府存

政府本身是什么?人民之间签定社会契约时所产生出来的一个
公认的无关第三者
简单讲,就是强制力
: 所以试论到底这三位学者到底处理什么叫做社会共识?
: 简单来说,当你说宪政主义与人权冲突,代表你根本没有进入我的论述中处理我的主张。
: 因此你根本没有反驳任何东西,你只是想说你自己觉得正确的事情。
我丢掉的东西只是虚无飘渺的宪政原则,而不是宪法本身
宪法的产出过程中并不存在所谓的宪政原则,宪政原则只
是学者后来为了研究宪法根据自己的见解所写出来的东西
试问,为了公众利益而牺牲掉所谓的人权,为何不是宪政
主义呢?我说过了有多少人类就有多少种宪政原则,这无
法被定义的,而也没有必要去遵守
强迫他人遵守自己所认定的原则或是主义就是独裁
那几位学者在其本身著作其实已经相当程度解决了多数共识
的内容,政府不可以侵犯人民财产?政府又未什么可以要求
人民服役?
: 你不晓得学界一直有废除由刑法规范公然侮辱的声浪嘛?
: 因为公然侮辱本来就不是能有效证成个人受言论伤害的一种状况。
: 个人认为某些权利的界线问题由民法的侵权行为等处理就好。
: 即便有了所谓的伤害,也应该以民事的方式赔偿,而非限制言论自由或是其他权利。
但是,最爱控告他人公然侮辱的不就正是这些反对的学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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