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在昨天,小的昨天坐公共汽车出台北车站,
拜反年改团体所赐,预约好的活动泡汤了。本来打算吃个东西逛一逛坐捷运打道回府。
没想在到后来捷运站体内巧遇这批人,
又对人恶言相向,又蔡英文下台的,
又还年青人未来的,还11.24公投的。
因为他们有穿背心、喊口号,
想讨论一下不知道他们是否适用于下列法规
《大众提运法》第50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行为人或驾驶人新台币一千五百元以上七千五百元以下罚锾:
五、拒绝大众捷运系统站、车人员查票或妨害其执行职务。
七、未经许可在车上或站区内募捐、散发或张贴宣传品、销售物品或为其他商业行为。
十一、非为乘车在车站之旅客大厅、穿堂层或月台层区域内游荡,致妨碍旅客通行或使用,
《台北市各类违规竞选广告物设置态样及处理基准》
“台北大众捷运股份有限公司:
违规设置态样:
一、竞选广告物违规设置于捷运系统路权范围内者。
二、于法定竞选期间,开放政党及后援组织所在地两旁人行道得插设竞选旗帜或悬挂布条,
三、携带竞选宣导旗帜或穿着竞选宣导背心,进入捷运系统路权范围或捷运车站内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