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是发生在去年11月初凌晨3点左右
对方是蓝色自用小货车,我是机车
对方因为正在搬家而违规停车在有双黄线车道上,而不是白线内,几乎占满整个车道
由于天色昏暗,且对方也没有开警示灯,也没有设路障或摆三角锥,驾驶座也没人
当时我已经离家很近不到100公尺,车速也很慢,大约30左右
那路段是有点上坡弯弯的,我如果要绕过它的话就必须要到对向车道了
我自己本身也疏忽,就撞到他们的车尾,我的机车便卡在小货车的车底
当时我有受伤(牙齿断掉跟身体擦伤),双方都表示不需要找警察
我也认为我可以自行就医,对方有留我的手机号码,但没有给我任何他的联络方式
且看我是学生,逼我交出身分证,抄了我的身分证及老家住址(后悔~~~)
而在今年的5月底对方才打电话连络我要我赔偿其修车费用还有营业损失共三万多
我自己的部分是只有机车前面板破掉,加上假牙的费用总共约两万
之后对方找我在外面谈,过程大呼小叫的(非常凶),最后不了了之
后来对方找我上调解委员会,他有带证人,证人是他的朋友且当时也在场
对方在调解过程一样是大呼小叫的不让我讲话,搞的调解委员一度请他出去
而在调解过程中
*他以及其证人说车祸当时是晚上11点多左右,来来往往很多车子
所以有设路障还有指挥交通
(事实上是凌晨三点左右,路上根本就没几台车,而且他们连警示闪黄灯都没开)
*对方还一直要我将心比心,说不然他们车子要停在哪里,只能停在店门口
*车祸发生在11月2号,他单据修理的时间是12/24日,我不理解的是,如果他车子
损害的这么严重,为什么要拖了两个月才修理,而且为什么不找我处理?
他认为我有留我的资料给他就表示我要赔偿并承担责任,
我个人认为我也有疏忽,双方可以马上协调处理,而不是之后他报价我就完全赔偿
*他开出修理单据两张(忘了看项目),还加上四天的营业损失
(可是他们搬家后是无业状态,为什么还要求营业损失,他们就表示那不然
可以删掉)
后来调解委员要我不顾对方是违规停车的事实,且他们认为是我从后面撞上,责任
比较大,一直问我可以赔偿他们多少,最后结果就是调解失败,现在对方可能
会申请下一次调解或是直接告我
我想问的是
一、像这样没有报警,且是因为他们违规停车我才会撞到,这样子是我责任大应该完全
赔偿吗?
二、有咨询过其他人,他们说我也可以跟他要求伤害赔偿及精神赔偿,这部分对吗?
三、如果最后上法院,我要如何提出觉得赔偿不合理的地方?
四、如果真的走上民事诉讼,他提出的都与事实不符,我是不是会被判完全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