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有块狭长的建筑用地,周围盖满别人的房子,无法随意进入。
这块地当初是爷爷卖给建商一块地剩下的部分还给我们(?),并没有分割给住户,
后来另外三个方向陆续也盖起房子把这块地完全包围起来。
缴了N年的地价税,今年才听人说这种地可能可以申请地价税减免。
上网查看了地价税巷道用地减免申请书,
想请问,
土地税减免规则第九条规定,无偿供公众通行之道路土地,经
查明属实者,在使用期间内,地价税或田赋全免。但其属建造
房屋应保留之法空地部分,不予免征。
一、这块地算是无偿供公众通行之道路土地吗?
二、建造房屋应保留之法空地部分是指什么?跟我父亲的地有关系吗?
三、申请可能会碰到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