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Buddha一案判决如下--致小组长

楼主: nknuukyo (我无所能因敌成体)   2017-03-04 15:45:01
简单的说:
一,我不觉得影响力是空泛的事,
二,板主的理据部分的确点出该保留的质疑空间,你可以先说
他的理据不够充分,但只要不是完全推翻其年谱,就不能说这
个肯定句是恰当的。
三,板主是我的话,处理会先以吐槽为主,让人知难而退,毕
竟这个状况已经点过了,Ya板主如此处理虽然较重,但我并非
完全不能理解。
四,提到APA格式等等,有些多余了,若认为一定要熟悉学界
训练才有理性跟学术性,这也是一种权威谬误。
你有看过马雅人不按APA发文,就被人质疑他的学术含金量不
足吗?
作者: CassSunstein (Pm)   2017-03-04 18:59:00
了解小组长的思维脉络了--不过之所以提APA 是因为yq桶人的论述是说要以学术治版 没有作者名字就不学术就该桶--我是要破除他这个逻辑(来反证--依他逻辑 我也不该桶)--而我告诉他APA这个学术上的事实--我在自救--至于其他例如马雅人 我没捞过界要他用APA啊~~
楼主: nknuukyo (我无所能因敌成体)   2017-03-05 01:15:00
我觉得你忘了一点,你可以反对板主提出的A论证,认为‘你还是能下肯定句’,但你提供驳斥他的B论证,如果连作者名都没有,被质疑也是刚好而已。
作者: CassSunstein (Pm)   2017-03-05 01:19:00
我是以有公信力的网站当依据--不过我大致了解小组长的审查标准(极为严格)-那么也算厘清疑惑 我就遵行囉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