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被调离现职且被扣薪

楼主: fatcung (过客)   2020-12-27 21:32:21
本人去年1/23进保全公司担任银行驻点保全,约定薪资为“月薪30300”。
今年10月时依正常请假程序请了11/25~11/27共三天的特休,公司亦准假了。
然而公司在11/20下午片面通知我在这间银行只做到11/23,
之后直到11/30才给我新的哨点上班。
12月收到新资,发现短少了11/24~29共六天的薪水,询问公司,得到的回答是:
“离开该银行后就自动转为机动人员,而机动人员就是没上班就没新水。
11/25~27的特休也不算(但未扣特休)。”
有去申请劳资争议调解,预定于12/31开协调会,想请问的是:
一、公司片面将我调离现职,然后不安排勤务却又不给薪,是合法的吗?
协调会上我有什么可以保障我的权利的论点吗?
二、11/25~27这三天的特休我有什么权利是可以要求的吗?
三、劳资调解有说员工可先请事假或特休,但公司要是调解会当天不准假的话怎么办呢?
麻烦各位帮我解答,感谢!
作者: kevinmeng2 (麻烦)   2019-01-04 12:43:00
保留公司准你假的证明,不论是line还是email,公司“理论上”不能随意调动你职务,但还是依据当初聘雇合约为主,这你自己最清楚,其他的,我们说没用特休三天“应该”还算在职务上,要算薪资,大概这样祝您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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