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工时是否合法?

楼主: Xing6180 (妞妞)   2016-01-14 22:24:42
劳基法规定一年总工时1992 h算法如下,
52周×40 h+8 h=2088 h
2088 h-12天国定假日=1992 h
故公司规定,(低阶作业员)的每日工时如下,
上午08:30~12:00上班(10:00时,休20分钟)
中午12:00休息45分吃饭
下午13:45~17:00上班(13:00时,休20分钟)
扣除20+45+20一天实际工时7小时又5分钟。
月休7天,一年共休84天。
所以一年总工时
281天×7 h 5 m=1991.4 h(未超过法定工时)
想请问各位,
其中每日上午及下午的休息时间(共40分钟)
不是应算在正常的工时范围内,
为什么可以扣除那40分钟呢?
这样有符合法规吗?
先谢谢各位解答~~
作者: impm (桃花鬼)   2016-01-14 22:48:00
工时指工作时间,不包含休息时间
作者: olywang (欧里)   2016-01-14 22:49:00
只要有休息 就可以不计薪 前提是真的有休息到
作者: david520b (受伤的翅膀)   2016-01-14 22:49:00
休息不算工时
作者: cheerup316 (...)   2016-01-14 23:13:00
目前只有规定一周七天基本工时40小时,这是劳基法规定,至于法定总工时上限则是劳动部门所推算解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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