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百货业工时计算(劳动局再询问 劳动部解释)

楼主: olywang (欧里)   2016-01-14 11:32:02
台北市政府 劳动局105/01/14再询问
一年52周 105年国定假日12天 所以劳工一年休假不能低于64天
以月休六天的业种来说 年休等于72天>64天 高于105年最低休假日
与前次询问无异
月薪
周休二日业种 每日工作8小时
周六加班费给付方式
前两小时0.33 后六小时0.66
超过八小时的部分
前两小时1.33 后两小时1.66
月休六日 隔周休二日业种 每日工作7小时
前五小时无需给付加班费(在40小时内) 后两小时0.33 第八小时0.66
第九小时1.33 后三小时1.66
麻烦版主帮我解M删掉前一篇文 内文有误
错误的原因是劳动局的科员有意不解释清楚...
作者: cheerup316 (...)   2016-01-14 12:44:00
以雇主来说,直接进位成1.34跟1.67比较不会有争议,另外周六休息日的加班也算在每月46小时加班上限,如果怕触法,对于延长工时的时数计算要特别小心。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