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百货业工时计算(劳动局再询问 劳动部解释)

楼主: david520b (受伤的翅膀)   2016-01-14 18:15:33
※ 引述《olywang (欧里)》之铭言:
: 台北市政府 劳动局105/01/14再询问
: 一年52周 105年国定假日12天 所以劳工一年休假不能低于64天
: 以月休六天的业种来说 年休等于72天>64天 高于105年最低休假日
: 与前次询问无异
: 月薪
: 周休二日业种 每日工作8小时
: 周六加班费给付方式
: 前两小时0.33 后六小时0.66
: 超过八小时的部分
: 前两小时1.33 后两小时1.66
: 月休六日 隔周休二日业种 每日工作7小时
: 前五小时无需给付加班费(在40小时内) 后两小时0.33 第八小时0.66
: 第九小时1.33 后三小时1.66
: 麻烦版主帮我解M删掉前一篇文 内文有误
: 错误的原因是劳动局的科员有意不解释清楚...
如此一来,
那这样说月休6天,
班表如下:
X:休假日
7:工作7小时(不含休息)
8:工作8小时(不含休息)
一二三四五六日
X.7.7.7.7.8.7.
X.X.7.7.8.8.7.
X.7.7.7.7.8.7.
X.X.7.7.8.8.7.
这样的班别不就是很合理
也不用给加班费
作者: olywang (欧里)   2016-01-14 20:54:00
777787=43 要给3个0.33 or 2个0.33 一个0.66
作者: lovelyu (小爱)   2016-01-14 20:57:00
一周40H不等于可以变形成两周80H
作者: olywang (欧里)   2016-01-14 21:57:00
再机车一点 (6+4/6)*6 一劳永逸 听说某科技厂就这样搞翻烂劳动部跟劳动局的网站都只有法条还不敢解释大概是怕影响选情被骂翻 XD
楼主: david520b (受伤的翅膀)   2016-01-14 22:48:00
(6+4/6)*6是什么意思
作者: olywang (欧里)   2016-01-14 22:57:00
每天工作6小时40分钟=一周40小时 (6+40/60)*6=40
作者: cheerup316 (...)   2016-01-14 23:08:00
基本上很多工厂都为此搞得天翻地覆,但政府也没有一个明确的法令或是解释,未来劳动检查如果抓到违法也是老板要把罚单吃下来,只能自求多福了
作者: olywang (欧里)   2016-01-14 23:22:00
真的是故意不解释清楚的 因为误导我的公务员有承认...
作者: lovelyu (小爱)   2016-01-14 23:22:00
劳动部有预告会放宽适用变形工时的行业,但还没看到正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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