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圣经谈的同性恋是男男与女女,但是我们需要知道谁做的,以及为什么而做。
您的质疑圣经都有答案。当然,如果您还有疑问,买本《罗马帝国兴亡史》了解一下罗马
人的性观念即可。当然,您把圣经解成那样,我尊重您的观点。不过。。。
:我们可以看到这个男的 "放弃" 了原本和女性交合的本性,改与男性交合。
只想听您一句话,您前面宣称:‘我认为拿这些经文来限制现代的同婚或同性性行为并不
恰当。’,那么,圣经对于同性恋的定义是否跟今日一样,就是男+男,女+女而不是男+
女?
如果是‘一致’的话,您前面所谓‘我认为拿这些经文来限制现代的同婚或同性性行为并
不恰当’是否该收回?
:以上谈偶像崇拜,这些人去敬拜受造之物,而且充满了情欲行淫秽之事玷辱自己的身体
,感觉是个杂交派对。
您尝试把‘拜偶像’和‘同性行为’捆绑,而暗示‘现代同性行为’和拜偶像无关,用这
种逻辑把古代和现代的同性恋脱钩。也行啊!那么我举个例子:
甲:因为‘没饭吃’所以去‘抢银行’
乙:因为‘吃不饱了撑著’去‘抢银行’
请问,那个‘才是’抢银行?
:我认为罗马书这里谈的是异教崇拜影响下异性恋放纵自己情欲进行同性性行为。
不知道您有没有发现,您的这句话暗示:1)基督教就不会有同性恋行为;2)异教会导致
同性恋行为。还是逻辑不通诶!
:如果一个人本来没有的东西,该怎么放弃?
您自己对经文的解释也是:‘这个男的 "放弃" 了原本和女性交合的本性,改与男性交合
。’现在说这句话,又是自我矛盾!如果这个男的不是本来应该跟女的性交,而改成和男
的性交,他就不会放弃本性了。可见他‘本来’是有东西的。
:没有一个同志是因为异教崇拜而放弃了自己的本性。
您提这句话很奇怪哦!前面‘您引用’罗马书的经文讲的是男的因为同性恋放弃了自己的
本性‘自然赋予的性交方式’,跟‘同性恋方不放弃自己的性行为’有什么关系?难道您
认为‘同性恋会不会放弃自己的性行为和拜不拜偶像有必然性的关系’?如果您不这么认
为,用这个逻辑反驳我,说不通诶!
:如果我可以帮助两方进行沟通,我会乐意协助。
现在就有几个,‘请’协助!
:挺同方没有 "强迫" 基督教接受违反圣经的同婚观念。
是吗!
看则‘基督教内部’的新闻吧!
https://kairos.news/60172
尤美女在反同婚教会开说明会?牧师:不代表长老会立场
同婚议题随着1226立法院民法修正草案送出初审看似暂缓,但实则不然,号称同婚战神的
民进党籍立委尤美女,去年12月30日接受媒体访问表示,应济南基督长老教会的邀约亲上
火线解释同婚议题。但这场公听会却遭救台盟踢爆根本是挺同座谈会来混淆视听带舆论,
也有长老会牧师直接表明该座谈会程序有问题,不能代表全台长老会的立场。
。。。
然而,抢救台湾希望联盟则踢爆,这四场“座谈会”根本就是由部分“挺同婚”的长老会
举办,对外伪装成反同婚团体来欺骗媒体带舆论。救台盟表示,一开始非常震惊怎么要举
办这么重要的座谈会怎么没邀请他们,后来才发现原来几个长老教会根本是“挺同婚”铁
粉,并指控这会议不开放给外人只给挺同婚人士入场根本是“摸头会议”。同时,他们也
贴出台湾南高屏跨宗派教会联盟的澄清文,该文澄清该场会议根本是洗脑公听会,违反了
2014年长老会已通过的“反同婚牧函”。救台盟对此痛批,对外宣称是反同婚,其实是想
操纵媒体带动舆论方向。
就是挺同的长老会拉着政治势力‘强迫’不挺同的长老会接受同婚观念的活生生的案例。
当然,我希望您会成长老会是基督教!:)
:杀人跟同性性行为可能不是好的类比,这两者同样都都违反圣经的律法。但是杀人违反
了
:刑法,就算不谈刑法,我们也可以明白杀人这个行为是一个个体对另外一个个体的伤害
。
:同性性行为则不同,同性性行为并没有违反任何法律,两情相悦的同性性行为也没有一
个
:个体伤害另一个个体。
这就是‘使用世俗观念强迫宗教接受’的好例子!就是您后面所‘世俗上的道德观来介入
宗教的确是压迫’——也请参考前面长老会的例子。
:不是,基督徒不是二等公民,是公民,是现代社会的份子。
谢谢!烦请尊重‘我们的’价值观!
:如果你愿意解释逻辑上的矛盾,对我来说会是一个很好的学习机会。
我一直在解释。这贴‘又’列了一大堆。
:台湾的确不是只有基督徒反同,但是基督徒在这波运动中具有领导的地位。。。。
了解,俗话说:‘蛇无头不行’。打倒基督教(反正,相较于佛/道,基督教要好修理的
多),反同势力自然烟消云散!您的立场,本人充分了解。
很遗憾的,您引用的文章中有这么一段:
长老教会总会这样的立场,引来了同属长老宗(presbyterian),但公开支持同性婚姻的
“同光同志长老教会”以声明严词反击;退休的长老教会陈南州牧师日前也出席了立法院
的公听会,主张基督教应该支持同志争取婚姻平权。
https://theinitium.com/article/20161226-taiwan-same-sex-marriage/?utm_medium=copy
c 端传媒 Initium Media
相信您也不会否认一个‘事实’:在台湾宗教界,最挺同婚的就是台湾基督教长老教会。
换句话说,也是基督教最挺同婚诶!
如果‘基督教最反同婚’是该被批判的对象,那么基督教是不是也应该因为‘最挺同婚’
而成为同志们称颂的对象呢?!希望您能告诉大家!
最后,您‘完全回避’了我提到的这次公投的结果。公投结果证明65%的台湾民众反对同
婚立法。而基督教满打满算,占人口7%。换句话说,其他的58%的人口甚至都可能包括无
神论。也就是说:
1- 事实上,基督教只占反同人口比例的少数。‘专门’把基督教拖出来修理,本身就是
‘不公义’的行为。
2- 这个结果证明‘反同是台湾的主流民意’,不是基督教的专利。当然,反同方可能跟
不上挺同方的‘进步价值’。但是,用少数民意绑架多数民意,肯定是‘反民主’的做法
。
最后,事实上,大家心知肚明,挺同是结合政治力量操作的。与其在‘基督教’的板块以
浪费时间和精力的方式跟‘跟不上进步价值的土包子’基督徒吵同婚议题,还不如找个
200-300挺同到总统府/立法院绝食静坐有效!君不见,光一个林义雄就把核四干掉了。若
是挺同能搞出200-300个小林子,别说婚姻平权,把民法婚姻的定义改成‘只能男男,或
只能女女’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