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大家踊跃的讨论,抱歉我大概没有时间一一回复,但我试着分享一些我的想法。
1. neohippie问身为基督徒,你为什么能支持圣经反对的行为?
一大原因是我不觉得圣经谈到的同性性行为跟现代同性伴侣间的性行为是一样。圣经谈
到的同性性行为跟异教崇拜或性压迫有关,旧约与新约也有互相对应之处。我认为拿这些
经文来限制现代的同婚或同性性行为并不恰当。
这是我看了一些书与演讲,还有跟一些基督徒聊过后的结论,很抱歉我目前没有时间总结
这些经文的诠释与讨论,以下我提供其中三本我觉得重要的书籍,如果版友有兴趣可以自
行参考:
1. 圣经究竟怎么说同性恋? (What the Bible Really Says about Homosecuality?),
Daniel A. Helminiak, Ph. D.著 / 黄祎一 译
2. The Bible, Christianity, & Homosexuality, Justin R. Cannon
3. 消失的的性别界限。校园杂志 2003-2013 性别议题相关文章。(2013/7)
1. 我是看中文版。2. 有免费的PDF可以下载。3. 我是多年前在校园书房买的,希望现
在还买的到。
2. 基督徒可以不同意我对圣经的诠释。毕竟我的神学基础非常薄弱,我很有可能犯错。我
也没有意图要说服认为同性性行为是罪的基督徒接受同性性行为不是罪,这超过我的能力
。我更没有权力,也从来没想过强迫基督徒接受我的想法,因为强加信仰在别人身上违反
了宗教自由。
但是,即使坚守同性性行为是罪的看法的基督徒,依然可以支持婚姻平权。因为台湾大
部分的同性恋都不是基督徒,我们基督徒没有权力强加我们对婚姻的看法在非基督徒同性
恋身上。只有宗教上的道德观来介入世俗是一种压迫,简单打个比方,如果台湾的佛教徒
今天宣称吃荤是不道德的,然后透过修改法律强迫所有台湾人都吃素,其他人一定觉得受
压迫。非基督徒同性恋并不用受圣经律法或价值观的束缚。
更极端一点的例子是,如果今天有人新成立一个宗教,宣称根据他们的信仰,修改法律禁
止全台湾基督徒离婚,基督徒会不会觉得受到差别待遇?
我认为坚持同性性行为是罪的教会和宗派,可以约束规劝自己教会的同志教友守独身,这
是那个教派的信仰自由,但是不能约束非基督徒的同性恋。请相信我,打破这条界线绝对
是灾难,到时候谁强迫谁还不一定呢。这个原则其实也保护到我们基督徒自己的信仰自
由。
既然基督教的教义不该约束非基督徒。那就像 windcanblow 在他的文章说的 “他人未影
响我,他人的自我行为由待与上帝交帐,那么我有何反对的理由?”
3. 可是台湾的基督徒也是台湾社会的一员,难道对于不喜欢的公共事务都不能表达意见
吗? 可以,我刚刚在第二点说,"只有宗教上的道德观来介入世俗是一种压迫",但是如果
找得到公共事务上的理由,那就可以评估某个决策的利弊了。所以同婚除了违反基督教的
教义外,基督徒找得到对社会的负面影响加以反对吗? 我自己念了一些资料后我的结论是
支持同婚并没有负面的影响,反而可以保护弱势,所以我选择支持,而目前我看到的反对
理由,我认为都不充分。
例如ostracize发了一篇文章,只有一些数据显示台湾新增的爱滋病患中男男性交占大部
分,没有其他数据解释。我推测他的立场大概是,既然男男性行为与爱滋有明显的关联,
支持同婚难道不会促进爱滋病例的增长吗? 答案是不会,看看瑞典的例子
(https://reurl.cc/09y69 ),他们在同婚通过后,男男性交造成的爱滋病例就渐渐减少了
。原来造成爱滋的真正原因是不安全的性行为与多重性伴侣,同婚通过可能可以让更多男
同志步入婚姻,有忠贞的性关系,进而降低爱滋感染率,有兴趣的版友也可以参考这篇研
究 (https://reurl.cc/N4ElQ )。
如果评估后同婚在公共事务上有负面影响,那我们当然就要反对,可是如果有正面影响,
那我们也要赞成。我担心的是,台湾基督徒普遍认为同性性行为是罪,在这样的影响下,
很容易对数据或议题产生负面的解读。每个人都很难做到完全客观,这点我们只能彼此互
相提醒。
我猜我这里写得第一点,有些版友应该会对我大加挞伐,说我自由神学、后现代、根本就
不是基督徒,被这样骂我会难过,但是我会接受,而且这样的痛苦比起受压迫的同志根本
不算什么。如果第一点对大家来说像垃圾一样,那至少我们想一想第二点和第三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