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必须要认真的讨论,众基督教会对于同性婚姻的理解。
我必须要说这个理解,可能是昧于现实的。
首先,同婚背后的理论派是指什么?
所谓的毁家废婚派根本不是同婚的理论来源,
这些人理论上就不会去支持同婚,而是被基督教会打击后被迫跟同性婚姻占在一起。
真的要打击毁家废婚派,最简单就是大力支持同性婚姻,
让进入婚姻的同运人士跟教会才有可能发展出同一阵线。
否则毁家废婚派,永远可以躲在同性婚姻背后,说教会根本就是无理取闹。
说回来理论这件事,同性婚姻的理论来自于泛自由主义女性主义。
不是来自于酷儿理论,这也是为什么毁家废婚派不会成为这里论述的主流。
并且同性婚姻的基本核心论述来自于平等权的操作。
我认为这是必须基本厘清的,教会一旦脱离世间很久,
对于世俗的政治与社会哲学论述有必要加强。
※ 引述《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之铭言:
: 3.简言之,意识型态是一种可被诉说、推销的主张(want),
: 但不该上升到人权(need)的层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