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逐渐消失的宗教自由 (数据篇)

楼主: kulvnlcan (邪教徒)   2016-12-25 12:18:38
※ 引述《neohippie (米国圣光肥鲁八嘎囧)》之铭言:
: 我觉得风可吹的论述很好笑,Davis 案件主角 Kim Davis ,被收押确实是“藐视法
: 庭”,什么叫藐视法庭? 就法官要她发出结婚结婚证书结果她不肯发阿,这
: 哪有敢不敢承认的问题? 这就是事实阿。是怎么会有错觉我不敢承认啥?
: 我会说两位录像Davis的同志想红,是因为这是事实,你有看影片
: 也知道,他们两个一开始就在录了,不是说等到真的有问题觉得权益受损
: 才开始录的。而且当地人都知道,你同志想要证书开车去隔壁郡就好了,
: 这种一小时的车程在美国根本没什么大不了,除了想红以外还有什么
: 可以解释的方法? Fixer-Upper 案件的同志根本不认识两位基督徒艺人,
: 直接在网络上发文就开始猎巫了。这些案件的相通点非常清楚,就是
: 同志刻意找上基督徒,意图要破坏别人的家庭与事业。还有哪些解释方法?
: 最后,Kim Davis 没被开除是因为书记官是民选的,根本不是风可吹嘴的
: 啥教会在保护。你以为民选官员那么容易开除喔? 搞不清楚状况讲一堆
: 错误的废话。而且虽然Davis工作没丢,她还是要面对同志团体控诉的赔偿
: 费 (23万美金),你以为同志团体是好人,结婚证书有发就满意了喔? 才怪勒,
: 同志团体正在出全力要害Kim Davis破产。
: 我觉得风可吹好像没有搞清楚,一开始我就在讲说同志团体对基督徒的迫害
: 是确实存在的,而且其实我引用数据都很保守、都是用最低标、所有美国
: 成人的数据。我只看基督徒的话数字是从 60%长到 77%。这个数据是在讲
: 什么?真的有同志团体在迫害基督徒这种事,绝对不是风可吹一直宣称什么
: 只有零星个案这种谎言。 
: 至于台湾教改的部分看维基就好了阿 ( https://goo.gl/Yqqx1e )。维基上写的是
: 教改小组 1998年才成立,当然是差不多 2000年开始执行。这有什么问题? 教改
: 开始之前全台湾有多少比率的人可以念大学? 教改之前有几间大学? 上大学有难?
: 是像同婚一样公所登记一下就好了,还是需要苦读好几年,有家庭背景、有头脑、
: 还有运气才可以上? 如果你要看大学升学率,当然要看教改以后的,不然勒? 
: 而且数据本来就应该要找最新的,随便使用旧的数据跟我讲废话?
: 我原本不想找资料,因为台湾的资料我没经验,不想浪费时间,但我去找了,
: 民国 103年,高中原住民学生 25,436,大专院校学生 (专科 + 学士班) 是
: 24020,这样高中升大学的比率应该是 94%左右。原住民有没有在争取
: 教育权利? 当然有,这是哪们子的费话? ( https://goo.gl/YWG9iY )
: 而且上学很累也很辛苦,是要花二到四年才可以完成的,你要结婚证书
: 去公所只要十分钟就可以完成,非常方便的同婚权利居然好意思把原住民教育率拿来讲。
: 其实我觉得这串最悲哀的的还是风可吹在上篇文 (#1ONRpHta) 执意要我
: 对同婚数据脑补因素,因为这样才算是没有“偏见”。但问题是数据根本没有任何可以
: 脑补的点,事实是同婚率完全没上升,诚实的解释只有一个: 十个同志有九个不想结婚
: 。
: 风可吹这种恶毒且蓄意的标签其实与其他同志团体是一样的,他不能接受实话,他必须要
: 你撒谎支持同婚,不然就把你贴上歧视标签。这是一种匪夷所思的恶毒且不可理喻
: 的态度,也是我们有学术修养的人应坚决反对的。
: ※ 引述《windcanblow (戏谑人生)》之铭言:
: : 这边就很清楚可以看到neohippie在归纳时所犯的错误
: : 他认为这些人都是“专程”而且“想红”,并且目的是“迫害基督徒家庭事业”。
: : neohippie已经恶意地解读这些案例中的当事人,当然会规纳出同样的结果。
: : 但事实是什么?单单以Davis为例,不只是拒绝公证那对“专程、想红”的同志,
: : 在之前已经有5对左右的伴侣被她拒绝,而且在一段时间内也未提告,
: : 请问这几对也是想红吗?还是Davis根本就太过份了,只欠个导火线而已?
: : neohippie根本不敢去详细解读这些案例的差异,反正只要贴个标签,
: : 基督教友就会听,反正基督徒败诉是事实,至于他们为什么败诉,
: : 为什么被关,neohippie完全不会告诉你们。
: : 这些案例毫无相关性可言。neohippie也没有任何根据可以证明这些人是“想红”,
: : 迫害也根本不是事实,这些基督徒都还过得好好的,因为会有教会组织保护他们,
: : 哪来的迫害呢?目前Davis 依然有个好工作,依然不需要证婚,请问她哪里被迫害
: : 了?
: : 至于Davis被关是为什么?因为藐视法庭,neohippie敢承认这点吗?
: : 这个基督徒根本不是因为反同的理由被羁押,
: : 而是自以为宗教自由凌驾于法庭。
: : 这又算什么殉道者呢?neohippie敢讲吗?
: : 2015年正好就是Davis的案件,基督教媒体泼墨式的挺Davis,把她视为某种殉道者,
: : 好不容易数字提升了9%好棒棒,这不就是氛围所至?
: : 一个国家里仅仅只有1/3的美国人觉得宗教自由变差,以neohippie的标准,
: : 那代表有过半的人根本不感觉有这回事,过了3年,一个白目的女人案例闹得这么大,
: : 甚至同婚都合法了,结果这种意向也只增加了几%,这种统计根本就是搞笑了不是?
: : 特种身分学生成绩优待是1955年就制订的,1987年也把原民也纳入。
: : 到2000年已经长达13年之久。谁跟你他妈的2000年教改才开始?
: : 所以neohippie根本就不懂台湾教育,还以为这种优待是教改才开始,
: : 这不是犯蠢吗?
: : 我就跟你说这种优待至2000年已经长达10年,
: : 为什么原民成年人的大学学历比例不到10%?照你的逻辑,
: : 这代表10个原民有9个不想念大学,我们根本不该浪费社会资源在原民身上啊。
: : “教育若这么重要,我们让原民拥有长达10年的加分优待,
: : 不会10个原民里只有不到1个是大学生。”
: : 嗯?同样的句子看起来不会很诡异?
: : neohippie这种建立在对教育无知,对婚姻之于个体的权益盲目所下的判断,
: : 究竟还有什么可以让人信服的呢?
真是好笑Davis这案例很早前在这版就被讨论过了
结果还被挖出来作为同志迫害基督徒的例子
这里面正反方很清楚了还有人拿来说嘴
就直接问全美同性婚姻合法化了那同志要办同性伴侣结婚证书是不是受美国法律保障
Davis作为书记官发放合乎法律保障的文件是不是他的职责
那他以个人宗教理由拒绝履行他应履行的职务那是谁的错
NE先生还鬼扯甚Davis不办他们可以去其他地方办
甚至还说全程录影是同志有预谋找碴
就算同志找碴有如何
基督徒以宗教理由剥夺同志被法律保障的权益被找碴那是活该
而那可以去别地方办个是幼稚的说法
为何合法权益受损害的被害者应该迁就渎职的加害者啊
NE先生真是好好示范了基督徒的下限
而且如果这案件不处理那教会百分之百会煽动信徒效仿
到时候医生不医治同志,商店不卖物品给同志,公务员任意不提供服务给同志
那同志又要去哪个邻郡啊
还同志迫害基督徒咧
信了基督教后连加害者受害者都没法用正常逻辑分析了吗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6-12-25 12:22:00
他本来就是只看立场不论是非的,第一天认识他?
楼主: kulvnlcan (邪教徒)   2016-12-25 12:24:00
事实上ID我都没很注意 PTT基板比较有印象的就是萨德.2档.风可吹其他都是看过就忘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12-25 14:32:00
之前我就谈过,过了一年他还是没醒。
作者: NewCop (新警察里王)   2016-12-25 15:13:00
我比较好奇教堂可不可以拒绝帮同性恋证婚?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6-12-25 15:26:00
可以,美国大法官有讲
作者: 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2016-12-25 15:49:00
https://taiwanfamily.com/95870 按这篇,扣除掉意识型态的部份,看来是基督教NGO/NPO若有在承接公共服务或非纯宗教服务的,会有比较多的尴尬。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12-25 19:07:00
就是这些组织不是在服务人群,是在服务上帝。
作者: 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2016-12-25 19:20:00
“爱神不爱人”XD 太尴尬了...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12-25 19:24:00
有听过儿少安置社工说“神才爱孩子,同志不会。”即便内心觉得案主可怜,但其实内心想的不是案主
作者: speed2 (祝平安.喜乐^_^)   2016-12-25 19:37:00
爱神不爱人是误解吧,应该是不祝福同志婚姻,而不是否定同志。如果你无法体会神的界线,只想用泛滥的爱去包容,就不是神的爱了。
作者: 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2016-12-25 19:41:00
看到眼前需要帮助的人,还要先对其作思想检查吗?耶稣跟一堆卖国贼、道德低落者混在一起,事实上也是他被定罪的主因。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12-25 19:42:00
可是社工就不是用“爱”在作事耶
作者: 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2016-12-25 19:43:00
把对方的性倾向,或者我们对其的各种论断,都交给神吧!
作者: speed2 (祝平安.喜乐^_^)   2016-12-25 19:44:00
明明知道这是神不允许的,却硬要用爱来包装自己的与世俗妥协,还嘲笑别人没有爱,这更像法利赛人吧!
作者: 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2016-12-25 19:45:00
支持同志的社会人格,跟说同性性行为不是sin,根本上就是两回事。
作者: speed2 (祝平安.喜乐^_^)   2016-12-25 19:45:00
因为你已经把爱当成律法,却忘记神是公义的。
作者: 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2016-12-25 19:46:00
上帝的公义与愤怒就是加在那些“没有爱”的人身上。请见
作者: speed2 (祝平安.喜乐^_^)   2016-12-25 19:47:00
你要混乱神的行政,要混入世俗就不要指别人没有爱。因为你把神的律法先丢弃了。
作者: 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2016-12-25 19:49:00
利19:9-18、弥6:7-13。
作者: speed2 (祝平安.喜乐^_^)   2016-12-25 19:51:00
这就跟天主教与世界联合一样,拜偶像也可以,你认同同婚就是如此,以为这是爱。
作者: 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2016-12-25 19:51:00
社工的工作,从后果或实质伦理的角度,还是爱。但当然不是脱离案主需求中心的情感泛滥。“情感泛滥”就林前13的角度,不是真实的或完全的爱。
作者: speed2 (祝平安.喜乐^_^)   2016-12-25 19:52:00
与世界联合,反过来说别人是错误的,这是我看到的。
作者: 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2016-12-25 19:53:00
支持同志的社会人格vs同性性行为不是sin的区分,二档还是不愿理解。
作者: speed2 (祝平安.喜乐^_^)   2016-12-25 19:54:00
你今天若无法在神的爱里,就是这样混乱,以为神的包容可以无限制上纲。
作者: 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2016-12-25 19:56:00
好撒玛利亚人故事里,为何祭司跟文士要走开?主要就是洁净律法的问题。而这就是把律法的“形式原则”压过“实质原则”的主要问题。
作者: speed2 (祝平安.喜乐^_^)   2016-12-25 19:58:00
而不肯去宣扬罪得赦免的福音,妥协再妥协,像水煮青蛙,最后灵魂下沉,失去救恩。
作者: 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2016-12-25 19:59:00
在我看来,妥协“爱仇敌”的律令,不是我。没有真实的爱,不叫福音。
作者: speed2 (祝平安.喜乐^_^)   2016-12-25 20:00:00
是的,神是救人,但也指出淫妇的作为,使她知罪自责。公义的爱才是神的爱,不是说你犯罪了,我还说你好棒棒,我祝福你,这是害死人的爱。
作者: 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2016-12-25 20:03:00
看不懂“支持社会人格”跟“说同志没有sin”的区别喔?所有人都有sin,每个人要怎么处理他的sin,那是他跟神的事情。公共领域处理的就是crime的问题。若同婚有制造crime的问题,那旁人当然有阻止的义务。但首先请指出来.
作者: speed2 (祝平安.喜乐^_^)   2016-12-25 20:05:00
你今天若要纵容罪,还振振有词,说他人没有爱,就是跟罪同在。
作者: 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2016-12-25 20:06:00
说有sin的人是无sin,若是不公正;那说无crime的人有crime,那一样是不公正。
作者: speed2 (祝平安.喜乐^_^)   2016-12-25 20:07:00
我可以接受包装成我爱你,我不怕你有罪,神能赦免你。但我无法接受,硬把有罪说成无罪,无视于罪的存在,还以为这样才是真爱。耶稣是来成全律法,但律法没有丢弃,乃是以恩典来取代,就是罪得赦免,白白恩典。这才是神的爱。一直以来,我们都强调爱罪人,恨恶罪,罪能被神赦免。如果你要变成,爱人也爱罪,那还是别说了吧。
作者: 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2016-12-25 20:28:00
我已经多次说过,“恨罪但爱人”是正确的。问题是教会现在陷在“恨罪也恨人”的危机中。再讲一次,“支持社会人格”跟“说同志没有sin”是不同的。讲这么多遍,你还要故意不去理解,那就算了。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定罪”是执法的形式,但“不要再犯罪”是执法的实质。旧约先知传统,以及耶稣,总是不在乎律法的“形式”,而着眼在律法的“实质”。这就是“成全律法”的意义。“同性性行为是sin、不洁净、逆性”这个字面规条,一样必须找到其“实质”。“支持同志社会人格的正常化”是否违反这个“实质”?目前为止,我没有看到这个主张作为“恨罪爱罪人”的实践之冲突处。除非有人具体举出同婚的crime来。前面已经讨论过了,crime就是在谈“实质”问题。
作者: neohippie (米国圣光肥鲁八嘎囧)   2016-12-26 09:17:00
我觉得很好笑的是,我一共给了四个案例几个反基督教的只能讲 Davis案件我也讲过这个很复杂,州法 vs 联邦双方都不想蛮干才会河蟹整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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