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ehoboth (火流星!降临!)》之铭言:
: 支持同性婚姻方要拿出什么论据来主张
: "同性结合与异性结合是相等的,且应该由法律名之保障",
: 以及提出什么手段来预防后续逻辑的推演--
: 如果同性结合跟异性结合没有差别,性别差异还是真实的吗?
: 事实上美国今年在吵的厕所就是如此。
: 美国有地可以多盖厕所,台湾呢?
: 这些社会成本考量全都不谈,拿着"平等"口号,就抢占道德高地嘲笑他人无知反智,
: 这是回避论述责任的取巧,我认为那很恶质。
: 这跟教会不教会无关,基督徒是被推上火线的靶子。
: 我自己的立场是支持民事结合;不赞成,甚至考虑反对同性婚姻。
: (在本板,我好像之前还没表态过)
我觉得你有点把不同的议题混在一起讨论了
同婚的社会成本跟增建厕所(第三性与跨性别者的需求)不太一样
也不能放在一起讨论
同男跟同女上厕所还是会各自去上男女厕,不会因为自己是0还是1,
就犹豫是要去上什么厕所。他(她)们的性别认同跟性别差异,
其实跟异性恋者差不多。
简单的结论:
同婚不可能会促成男同或女同需要更多属于他们的厕所,
你所言述的社会成本根本不存在。
把不同族群的议题兜在一起讨论,确实是无知反智的产物,
因为你并没有去真正理解其中的差异。社会成本当然可以考量,
但是从你的文章看起来不像是有考量到什么正确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