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amidha请进

楼主: yaqqq (^^)   2016-09-19 13:56:32
非常欢迎你来本板讨论 但一连贴了12篇 有点超过了~
本人将之收在精华区…板规处理区…白区
是否与佛法有关就交由板友自由心证(本人认为是感想文居多)
◎依据板规:
十三、看板文章管制
若不适当存于板上之文,板主有权视情况轻重而删文并水桶。
13.1 乱板。
13.2 经板主劝告不听,一再做同样动作。
13.3 一再做任何影响看板秩序、和谐或影响板友的事。
◎判决:
警告一次,再一次将视情况轻重予以水桶7日~1个月。
~建议:这种感想文(脑补文),其实你可以一周贴一篇,板友可以慢慢讨论~
~板上相处之道与日常生活很像,抓个眉角,让本人少以板主角色出现,谢谢大家~
作者: yogi (Yogi)   2016-09-19 14:26:00
XD 早上放完假回来打开电脑还以为来到个板
作者: CassSunstein (Pm)   2016-09-19 15:28:00
会不会是"篇数"一天丢太多出来的问题呢--上次隔壁版用这个理由直接桶了Evo--如果允许每天3篇(?)--比照隔壁版的法语篇数(?)--这样版上才能"接续回应"(不论赞成或反对amidha)?放到精华区就只能纯阅读难回文了当初这些文amidha发在八卦版 八卦版多数人雾里看花其实应该可以发在本版(只是每天有额度)--来让ex.d88快乐虎 ilvepce等人"回文"交流(Bon永远只在箭头回复就不予置评了)的空间 不知这个解法如何呢?
作者: amidha (东岐明)   2016-09-19 16:36:00
向版主抱歉!我没看到相关版规就转文了 :)本来是为了要转载说“九众生居”的文,后来想干脆全转比较清楚,但没注意到本版的转载版规。因为前文说明,我还是先转一篇关于九众生居的文章,并依规定附上心得。
作者: jksen (Sen)   2016-09-19 18:23:00
吃光光,口卡口卡
楼主: yaqqq (^^)   2016-09-19 19:08:00
若想讨论的话,就自己斟酌板上文章、人数,抓个眉角po文,应该还不到要规定的地步啦~~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6-09-19 22:01:00
可以贴在同一篇里面啊
作者: yzfr6 (扮关二哥!)   2016-09-20 11:12:00
真是千载难逢啊, 这里也能看到喀喀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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