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会] 104-2 第四堂例会:心的乌托邦

楼主: acceleration (纱衣)   2016-05-04 21:42:53
2016.4.7例会
今天的主题是莫拉克风灾的灾后重建,很多的天然灾害影响的地区是在原住民的生活区域
,而政府在重建的过程中是否考虑到原住民文化的独特性,又是否尊重部落的主体性,是
我们应该讨论的议题。
那玛夏乡位于高雄县,紧邻于阿里山乡,本是卡那卡那富的居住地,后有布农族迁入,另
有拉鲁哇族居住,因为当地地势的关系,一旦灾害来临都会有很大的影响。
灾后的重建有分类为原地重建与异地重建,简单来说就是是否将灾民迁离原本居住的地方
,而大部分都是以政府方为主导的计画。当莫拉克风灾之后,政府曾发布各项重建之条例
,其中的迁村条款造成当地民众的反弹,因为其具有强制力,而政府又以各种的手段劝说
当地居民配合,而其背后对于居民权益的影响却没有说明。如其中的画定特定区域重建等
等。
而原地重建所面对的困难是,重建的区域多半是原住民的保留地,其之间所有权的纷争相
当复杂,且灾害后可能会造成地貌的改变,使得所有权的冲突更难以厘清。
高雄的杉林大爱园区就是一个异地重建的例子,而被迁来的居民面对到许多生活适应上的
困难与突兀。
我们先来看一下对于莫拉克灾后重建的条例的几个质疑。首先这个条例出于紧急,但其中
过度排除了其他法律对于其条例的保障,简单来说这个法对于灾民,会比其他的法条更适
用,而这个法也过度授权了政府体系对于灾民与灾区的各项工作。
在灾害当下,会先面临到紧急安置的程序,危险的居民会被安置至安全的地方,而重建是
之后的工作。而重建并非紧急安置,而重建条例却强调短时间去处理问题,重建应该是一
个漫长的工作。
原策会的监事表示,这样的条例会使得原住民被迫离开原来的传统领域,原住民只想要回
家,却被政府强迫搬离,根据调查不到四成的原住民不想搬到永久屋居住,而政府是否了
解原住民的想法并做到沟通?那玛夏居民表示,灾民在政府与原住民的观念中是不一样的

世界银行对于灾后的异地重建表示,异地重建这应为重建的主导者,应与政府合作并共同
策划,也应组织重建委员会,避免再过远的地方重建,并充权灾
民,使他们拥有继续生活的能力。
我们现在来看一个影片。
透过这个影片可以看到,灾后重建是一条漫长的路,终究哪里是一个终点没有人知道,而
政府到底有没有考虑到原住民的需要,而那玛夏的现况又如何?我们来看一个原民台的影
片。
接下来是我们的讨论时间
当面对灾后重建时,部落的自主性应该如何被展现,而政府的权力又在哪里?
(一) 评估阶段:到底安不安全是要如何判定?政府与居民的认知有差距时应该如何处理?
念主:一开始我们讨论了理想性的状况,由专家来判断是否适合居住,但最后的决定权仍
然在居民,若危险性很严重,但居民仍然执意继续居住,后续的处理需要讨论。
怡慈:我们希望有充分的沟通与告知,政府与人民也必须沟通,若沟通后仍无法达成共识
,若依居民为主,对于政府的各项社会资源有可能浪费,而已政府为主,则会忽略了居民
的权益,但大部分的公听会都无法做到居民的意见充分被表达,政府以半强迫的方式执行
政策。
芳芳:专家与居民的认知的确会不一样
(二) 咨商阶段:如何使居民认知并接受原居地不安全且同意迁居与迁村的安置方式?是否
沟通良好?
千彦:我们刚刚讨论到,是不是要到一个新的地方?切结书是可以被运用的,可以用来表示
自己对于自己生命财产的负责,但必须有足够的时间去思考,而到了一个新的环境,政府
应该做更多的准备与辅导,不然会使得迁居者无法适应,比留在原地更糟糕。
杰美:我们认为理想下能够保留原来的生活习惯,那些被评为危险的地方仍然可以回去,
但不能久住,而新居地也必须居民自力组成发展组织去推动其发展。但其不太可行,除了
居民自主的认可外,政府面对着许多外界与舆论的压力,而迫于仓促完成工作。
芳芳:补充Giyav的话,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如何在新的居住地如何继续保存原本的文化与产
业的发展。
Giyav:在各社区再进行社区发展时,很容易发生各地区同质化的问题,但也有人认为灾难
也给了族人一个对于文化流失的警惕,许许多多的文化产业得以兴起。
(三) 安置阶段:如何让居民真正参与重建的过程?在莫拉克的异地重建中,迁与不迁是唯
一的选择吗?是不是有别的方法?
思夷:让居民有选择的权利,并非完全被切结书绑死,可以以租借的方法处理,或是紧急
避难所。
Giyav:其实跟思夷讲的有点像,有几个模式,离乡与不离乡的差别,而在选址的决定上,
一开始因为政府与NGO的影响,原住民的选择本来就不多了,而地方的重建委员会有各项
重建的功能,而社区工作最后的目的就是使社区用有自给自足的能力,像是有农地的分配
等等的措施,而社区发展的关键在于部落本身的向心力。
我们那边的年轻人平常住在永久屋,假日就回去,有需多被迁离的居住地是不能有居住事
实的,会被检举,但有些地方的工作者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所以仍然有许多人可以回去
原本的居住地,法归法,现实则是归现实。
芳芳:今天的讨论到此为止,希望大家对于灾害有更多的想法与启发,这礼拜是希望和大
家多讨论重建这件事情的问题与解决方法,他是一个历程,迁村迁徙之后这些人要怎么自
处,这是更值得被讨论的,灾后重建是复杂的(林万亿),需要长时间让居民适应,而灾害
所带来的影响对于部落也可能有益处。
思夷:有些新居地是族群混合的,在文化上是否又是一种融合?这对于文化的发展是好的吗
?这样的状况对于居民的族群认同是要怎么去处适?另外,许多社区会有因为NGO特性的规
定,这样居民如何去展现主体性?有钱的人就是老大吗?
Giyav:部落公法人也是一个问题,灾后重建的新型态部落如何让部落公法人适用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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