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税 信托财产可强制执行
2025-01-10 00:17 经济日报/ 记者胡顺惠 /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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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示意图。 联合报系资料照
台中市地方税务局表示,《信托法》虽规定,信托财产原则上不能被随意强制执行,但若
特定情况则属例外情形,像是房屋的地价税、房屋税欠税时,就可针对信托财产强制执行
。
地方税务局举例,有一名纳税人担任已故朋友的遗产信托受托人,不过因为朋友家属卷入
诉讼,信托财产的税单递交给家属却无人缴纳,让他担忧欠税会牵连到自己,甚至导致个
人财产被强制执行,因此找上税务局帮忙。
税务局说明,根据信托法,信托财产原则上不能被随意强制执行,但如果欠税,特定情况
下能视为例外,例如因信托财产的房屋需要修缮而产生的费用,或因该财产应缴的地价税
和房屋税,都是可直接执行的项目。
税务局补充,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还是有比例原则、最后手段性的要求,在有数种方法可
以达成目的时,要选择对人民影响最小的,因此,如果存款就足够缴清税款,就不会执行
不动产,执行不动产的成本若高于欠税或是即便执行也无法征起欠税,依法也不能执行不
动产,而纳税人欠税时,不能指定执行标的。
针对前述纳税人状况,税务局建议,受托人有责任依信托契约管理财产,并将税款从管理
所得中优先扣除,再将剩余利益分配给受益人,如果认为现阶段已无法继续管理信托财产
,可检视信托契约内容,并与家属及受益人讨论是否终止信托关系,以避免持续累积的法
律与税务问题。
税务局说,民众在设立信托时应清楚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妥善规划,尤其是涉及地价税和
房屋税时,需按时缴纳,才能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不必要困扰或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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