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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9 12:38:24欠税不缴 房子恐遭拍卖
2025-01-09 03:00 经济日报/ 记者胡顺惠 /台北报导
税务局提醒,《税捐稽征法》规定,纳税人若在缴纳期限届满后30日内仍未缴纳税款,将
被移送行政执行机关强制执行,不仅容易变现的财产如存款、薪资、股票可能被扣押,若
仅剩不动产,也可能被查封拍卖以清偿税款。
税务局说明,税捐稽征法规定,税捐征收优先于普通债权,包括土增税、地价税、房屋税
及营业税等,均优先于抵押权与一切债权,即使财产拍卖所得不足以清偿税款,税务机关
仍将持续催缴剩余税款,纳税义务不因财产拍卖而免除,且拍卖过程产生的测量费、指界
费及鉴价费等必要执行费用,均由欠税人支付。
举例来说,一名纳税人想出售竹北房产,发现因欠税,房产已被税务机关限制处分,无法
买卖,虽已向行政执行署申请分期缴纳欠税,但因尚未缴清全部税款或提供相应担保,仍
无法解除不动产的限制处分。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477604?from=udn-catelistnews_ch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