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建屋起造名义须注意!未申报契税最高恐挨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5-01-08 12:07:42
建屋起造名义须注意!未申报契税最高恐挨罚1.5万元
2025-01-08 11:03 经济日报/ 记者胡顺惠 /台北即时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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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屋人与出资者不同,会被认定是买卖或赠与行为。记者林俊良/摄影
台中市税务局提醒,若房屋兴建过程中起造人并非实际出资者,可能涉及买卖或赠与行为
。在取得使用执照后,应由实际出资人或受赠人主动申报契税,否则每逾期3天加征1%怠
报金,最高可罚新台币1.5万元。
地税局进一步说明,根据《契税条例》规定,建筑物在建造完成前,若因买卖、交换或赠
与行为变更起造人名义,使用执照所载的起造人应申报缴纳契税。
举例来说,实际出资人支付工程款给营造商,但登记为他人名义起造,应于取得使用执照
后由买受人或受赠人缴纳契税,避免因漏报受罚。
地税局提醒,未依期限申报者,每逾期3天加征应纳税额1%怠报金,最高罚至应纳税额或1
万5,000元,以较低者为限。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475847?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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