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房租特别扣除额 有屋族5情况可申报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4-12-04 11:15:51
房租特别扣除额 有屋族5情况可申报
2024-12-04 04:37 联合报/ 记者赖昭颖、胡顺惠 /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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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赋税署昨天宣布,只要符合因就业就学而须异地租屋等五种特殊情况,有屋族明年
报税仍可列报房租特别扣除额。本报资料照片
明年五月申报个人综所税,租屋族首次可以列报房屋租金支出特别扣除额,但排除有屋族
。财政部赋税署昨天宣布有条件放宽限制,只要符合因就业就学而须异地租屋等五种特殊
情况,有屋族仍可列报房租特别扣除额。
房租支出原属列举扣除额,五月报税时若采用标准扣除额申报就无法申请,由于约九成纳
税人报税时采标准扣除申报,因此被外界批评为“看得到、吃不到”。为扩大照顾租屋族
,财部推动修法,今年起将房租支出改为特别扣除额,采标准扣除也可列报。
不过,为避免租税利益遭滥用,财政部也订定限制条件,包括租金列报在扣除政府补助后
以十八万元为限,适用税率百分之廿以上、股利所得采百分之廿八税率分开计税者不适用
,纳税义务人、配偶及受扶养直系亲属在国内有房屋也不能列报房租扣除。
赋税署长宋秀玲昨天表示,部分特殊情况下,纳税人、配偶及受扶养直系亲属虽有房屋,
但仍有另行租屋居住需求,财政部考量后,放宽五种特殊情形,可视为“非其自有房屋”
,因此仍可申报房租特别扣除额。
她说,这五种情况包括,第一,经政府公告拆迁或依灾害后危险建筑物紧急评估办法,张
贴危险标志的房屋,也就是俗称红、黄单;第二,已毁损面积占整栋面积达五成,经地方
政府主管机关认定须修复才能使用的房屋。
第三,继承取得共有房屋且纳税人、配偶及受扶养直系亲属持分合计非全部,代表个人没
办法自由支配使用;第四,纳税人、配偶或受扶养直系亲属因就业、就学、就医因素而需
异地租屋,且合计仅有前三点以外一屋(含共有房屋),供自住且非供营业或执行业务使
用。
第五,纳税人符合综所税对于夫妻分居的认定标准,纳税人与配偶各自办理结算申报,其
配偶的自有房屋,也可排除。宋秀玲说,因为处于分居状态,当然各自有居住需求,就不
视为纳税人自有房屋。
当时修法时就有立委建议财政部应考量特殊情况,否则恐影响租屋族权益。宋秀玲举例,
大学生原本住在台北,但前往台南唸书,虽台北家中有自有房屋,但因有在台南租屋需求
,这种情况下,申报户仍可适用租金特别扣除额。
宋秀玲提醒,纳税人房屋若符合前述五种情况,明年申报综所税时记得检附相关证明文件
,供国税局核认。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401942?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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