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溢缴 不得请求退税
2024-12-03 00:37 经济日报/ 记者胡顺惠 /台北报导
纳税人多缴税、税局应该退还,但云林税务局提醒,若纳税人违法在先,像是买卖不实发
票、虚增营业额向银行诈贷等,为了事后申请退税,而故意多缴税款,就不能请求返还。
云林税务局表示,税捐稽征法第28条规定,人民如因法令错误、认定事实错误或其他原因
,造成溢缴税款,可在缴纳后十年内申请退还,并加计利息;若因政府机关错误导致多缴
税,退税时效则延长至15年。
不过税务局强调,当纳税人明知自己没有缴税义务,却为了事后申请退税而溢缴税款,该
行为就不符合诚实信用原则,也不应享有退税权利。
举例来说,有些人可能会进行不实发票买卖、虚报营业额以诈取银行贷款,或将营造业登
记证交给他人用来不法投标开立发票等。
税务局指出,这些行为明显违反税法或其他法律规定,若允许这些人事后申请退税,无疑
是鼓励不法行为,破坏租税公平正义,为避免这种情况,税捐稽征法设有排除条款,这类
不法缴税情形,纳税人无法要求退税。
税务局提醒纳税人避免不当税务规划,否则可能得不偿失,甚至面临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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